2021-06-02
作者: 创优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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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开发区)发改局,各相关单位:
根据《市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武发改规 〔2018〕2号)的有关规定及预算批复,结合我市当前重点工作, 现就2021年市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备选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 如下:
一、选项范围
(一) 循环经济项目
主要支持园区循环化改造项目、汽车零部件及机电产品再制造 项目、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工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项目、餐厨废弃 物资源化利用项目、市政污泥资源化利用项目、建筑垃圾资源化利 用项目、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项目)、装配式建筑产业化项目。
以上项目总投资应在1000万元以上,2020年底建成或试运行。
(二) 节能项目
「主要支持节能技术改造项目。武汉市内企业在本企业内部实施 的燃煤锅炉(窑炉)改造、余热余压利用、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 统优化等节能技术改造。
节能技术改造项目依附或改造的主体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未 列入国家产业政策明令淘汰目录。项目应为2020年完工项目,且 实施后年节能量原则上达到1000吨标准煤。
(三) 塑料污染治理试点示范项目
'1.塑料替代产品项目:包括聚乳酸(PLA)、生物基材料、可降 解塑料、可降解地膜、再生塑料等应用替代产品的产业化项目。项 目应在2020年底建成或试运行。
2.绿色物流试点项目:2020年期间快递企业采购使用可降解、 可回收的绿色环保快递包装材料;推广应用针对快递包装物的绿色 回收技术和装置。
(四)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申报另行通知。 >
二、申报要求
(一) 材料要求
1. 资金申请报告:主要包括项目单位基本情况、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总投资、建成后达到的效果等)及相关附件。
2. 项目单位上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真实性承诺。
(二) 申报程序
各区(开发区)发改局负责组织本辖区内项目申报工作,对申 报资料进行初审,于2021年6月21日前将项目申报文件、项目申 报相关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市发展改革委(资源处)。按属地化管 理原则,对申报材料负责。市级项目及跨区项目可由企业或行业主 管部门直报;企业直报的附上其主管部门的推荐意见。逾期将不受 理。
我委将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对符合要求的备选项目列入 2021年市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支持范围。同一项目或建设内容 相同的项目不得向市有关部门重复申报、多头申请资金。一经发现, 将取消相关企业的申报资格。
联系人:吴凌(循环经济项目),联系电话:82796096;
联系人:周宇(节能项目、塑料污染治理试点示范项目), 联系电话:82796106o
附件1
2021年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备选项目汇总表(节能类)
填报单位:
序号 | 企业名称 | 项目名称 | 项目内容 | 总投资(万元) | 节能量(吨标准煤) | 工程起止 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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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备选项目汇总表(循环经济类、塑料污染治理试点示范)
填报单位:
序号 | 企业名称 | 项目名称 | 项目内容 | 总投资(万元) | 完成 投资 (万元) | 经济和社会效益 | 工程起止 年限 |
| 银行 贷款 | 自筹及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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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项目基本情况表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 项目单位 | | 建设地址 | |
项目总投资 | | 建设年限 | | 项目责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建设必要性 | |
项目建设内容 | |
建成后经济效益 | |
建成后社会效益 | (如节能**吨标准煤,节电**万千瓦时,节水**万吨,循环利用**废物**万吨,减少废水排放**万吨,减排COD**吨,削减二氧化硫** 吨等) |
项目目前进展(包括工 程进度/投资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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