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开展2015年省“123”企业家培育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5-07-06 作者: 创优企 点击量: 593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湖北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鄂发〔2010〕24号)精神,进一步加快湖北省新兴产业领域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按照《2015年全省人才工作要点》关于实施“万名创业人才计划”要求,现就推荐企业家参加2015年省“123”企业家培育计划”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智能制造、集成电路、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生物技术及生物医药、新能源汽车、北斗导航、海洋工程、航空航天等新兴产业和“互联网+”新业态领域的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人才。

  二、申报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信守社会公德,无不良记录,有较强的事业心和社会责任感;

  (二)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三)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45周岁;

  (四)担任民营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

  (五)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在5000万元及以上(特殊情况可适度放宽),且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在国内或省内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

  (六)能按时参加并完成培育计划中的各项任务;

  (七)已纳入本培育计划的对象,不得再申报省级同类型人才培育项目(如青年英才开发计划、科技创业领军人才扶持计划等),已纳入其他重大人才工程培育范围的,不再作为本项目申报对象。

  三、申报要求

  提供下列材料,按序装订成册。

  (1)《湖北省“123”企业家(民营企业)培育计划人选申请表》(附件1);

  (2)自荐报告。要表述清楚申报人的基本信息、创业经历或者企业管理业绩、现实表现等情况,限800字以内。

  (3)证明材料。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任职文件或证明(单位出具)、获奖情况(取最高级别奖励一项)、主要成果证明(论著、专利、产品证书)。

  (4)企业上年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审计报告等(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请有意申报的企业家于2015年7月7日(周二)前将申报资料一式四份报送至东湖高新区企业服务局。

  联系人:黄伟良

  联系电话:67880073

 

  附件:湖北省“123”企业家(民营企业)培育计划人选申请表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企业服务局

                                                                                                      2015年7月2日

原地址:http://www.wehdz.gov.cn/xwdt/tzgg/tz/6508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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