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16年度湖北“十大科技事件”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科技局,各国家和省级高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展示湖北科技创新工作的年度成果和业绩,为创新驱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省科技厅决定开展2016年度湖北“十大科技事件”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16年期间,发生在湖北省境内,科技改革、科技活动、科技成就等方面具有重大影响的事件。
二、评选组织
1.成立评选领导小组,省科技厅分管领导任组长,成员由省科技厅各处室(中心)主要负责人组成。
2.评选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推荐遴选(2016年12月16日至27日)。
第二阶段:公众投票(2017年1月4日至10日,登陆荆楚网“十大科技事件”专栏进行投票)。
第三阶段:专家评选。根据公众投票和专家评选意见,经厅长办公会审定,最终确定2016年度湖北“十大科技事件”。
第四阶段:评选结果在新闻媒体进行宣传。
三、相关要求
1.推荐的科技事件须推动科技创新、经济社会发展作用明显,且在省内或全国影响巨大。
2.各单位推荐科技事件数量不限。
3.事件表述应标题准确、事实清楚,可读性强,字数一般在300字以内。科技活动、科技成果则需同时报送相关图片。
4.推荐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27日。请各地、各单位及时将推荐材料报送至省科技厅办公室。
联 系 人:丘剑山
联系电话:027—87135799
邮 箱:news@hbstd.gov.cn
湖北省科技厅
2016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