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网发〔2017〕12号 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关于征集2017年武汉市“智慧城市”

2017-06-03 作者: 创优企 点击量: 1208

 

武网发〔2017〕12号 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关于征集2017年武汉市“智慧城市”建设示范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化、生态化大武汉”目标要求,推进我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赶超发展,加速互联网与全市经济社会各领域渗透融合,推动信息化新技术、新理念在我市社会经济生活各领域全面应用,提高市民智慧城市获得感和城市管理服务水平,现就公开征集智慧城市建设示范项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重点方向

  (一)热点行业应用。聚焦城市安全、城市运行、社会治理、民生保障、生态建设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用智慧智能技术解决城市突出问题,实现服务和管理模式创新。

  (二)前沿新技术推广。开展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技术和新理念的创新应用,重点支持本地企业“首台首套”产品,鼓励智能制造、云数据服务超市、大数据工具云端管理、云服务融入人工智能等推广应用。

  (三)网络安全。在金融、能源、交通、政务、电子商务等领域,针对云计算、大数据和互联网环境,以个人隐私保护为重点,创新安全理念,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安全产品和服务。

  二、项目要求

  (一)项目应是在建或建成项目。建成项目的完成时间应不超过1年,在建项目应已取得阶段性成果。

  (二)项目应在所属行业或应用领域中具有技术领先地位,或已在所属行业或应用领域中得到较大规模的应用,取得较好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三)项目实施地在武汉市辖区内,或以武汉市为主部署。

  三、申报程序

  (一)提交申报材料。请申报单位认真填写《武汉市智慧城市示范项目申请表》,按要求提交项目申报方案(详见附件)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后,于10月31日前报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汉口沿江大道兰陵路1号)309室,电子版同时发送至邮箱。

  (二)项目初审。申报单位提交材料后,由我办组织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进行项目考察。

  (三)专家评审。我办组织专家对通过初审的项目进行综合评审和答辩,对合格者授予“武汉市智慧城市建设示范项目”称号。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静、王枫 联系电话:82796786、82201526

  邮 箱:415603690@qq.com

  附件:1、武汉市智慧城市建设示范项目申报表

        2、项目申报方案编写提纲

  

  武汉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2017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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