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高新区关于办理2017年高企专项资金拨款手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东湖高新区管委会修订后的关于鼓励高企认定的暂行办法、“新黄金十条”,以及2017年高企认定专项预算安排,现拟对以下企业落实专项补贴及奖励政策。现将东湖高新区财政资金项目拨款相关事项具体说明如下:
一、拨款对象
本批次东湖高新区下达的专项资金拨款对象为税收关系在东湖高新区内,且按期提交统计报表的企业。其中包括2017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补贴、2017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新认定及重新认定奖励(详细企业名单见附件1)。
二、拨款手续
拨款单据由东湖高新区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局统一受理后报区财政局拨款。请各单位于9月21日前报送相关单据。
1、财政直接支付申请书。填写收款单位序号(附件1)、信息(收款单位名称、开户银行行号、银行帐号)、申请金额(按附件标注金额填写)栏目,其余可空白。需提交加盖公章纸质版一份及电子文档(发送EXCEL电子表格(详见附件2),提交至相关电子邮箱)。
2、财务收据。抬头写:“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系附填写“武汉东湖开发区高企认定奖励(或者补贴)”,需填写好拨款金额并加盖公章和财务章。背后注明收款单位名称、开户银行、6位数行号、帐号、联系人、联系方式。
3、承诺书。未按期提交高企年报企业(附件3)暂缓拨付,先提交未报高企年报情况说明及2019年按期提交年报承诺书。
三、联系方式
东湖高新区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局
联系人:朱宏宇、徐莎
地址:高新大道777号政务服务中心1号楼2楼D27窗口(周一到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电话:027-67880305 电子邮件:64907155@qq.com
特此通知。
附件: 1、2017年东湖高新区高企认定拨款名单
2、 财政直接支付申请书
3、 未按期提交高企年报企业名单
附件下载地址:https://share.weiyun.com/5bCDsVa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局
2018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