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9年度湖北省技术创新专项(对外科技合作类)项目的通知

2018-10-11 作者: 创优企 点击量: 743

 各有关单位:

  为对接国际创新资源,开展项目研发合作,加快国际科技成果转化与技术转移,服务湖北高质量发展,湖北省科技厅现决定开展2019年省技术创新专项(对外科技合作类)项目申报组织工作。现将东湖高新区申报组织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1.支持与欧美等科技发达国家在人工智能、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现代农业、人口健康、节能环保等领域开展产业关键技术的联合研发;

  2.支持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及非洲、拉美国家在现代农业、智能装备、资源开发等领域开展应用示范;

  3.支持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结合的国际科技合作,鼓励企业以产学研合作方式设立海外研发中心,以企业并购或合资参股等方式利用境外科技资源;

  4.支持重大对外科技合作活动、“双创”国际化、国际合作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国际技术转移服务平台、重大国际学术会议和国际展会等国际科技合作交流,打造开放创新品牌;

  5.支持国外重大人才团队引进和中外合作共建高科技产业园区;

  6.支持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整合国际资源,推动创新驱动发展;

  7.支持与港澳台科技合作,推动创新资源合作共享。

  二、支持对象

  对外科技合作类项目支持对象原则上为我省国家和省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

  三、申报程序

  1.网上申报。请项目申报单位进入省科技厅网站www.hbstd.gov.cn,登录“科技计划申报”中的“在线申报”系统进行申报,按要求填写项目申报信息,上传申报书的电子版(申报书的电子版格式为PDF格式,专家评审以上传的电子申报书为准),提交成功将获得受理编号。请各项目申报单位于2018年11月19日前完成申报并在系统提交。

  2.项目推荐。东湖国高新区科创局负责辖区内的企业单位推荐,11月20日完成系统推荐工作。

  四、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与外方合作伙伴应事先确定各自对合作项目的投入、分工及成果分享方式等合作计划并签署合作协议、合同等。

  2.一个单位只能申报一个项目。项目实施期不超过2年,未开展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或未通过验收的国际科技合作基地不得申报项目。

  3.各申报单位在申报阶段无需提交纸质书面申请材料。后期获批立项的项目在线打印项目申报书和项目任务书,并加盖本单位和项目推荐单位公章后,由项目推荐单位一并报送至省科技厅对外科技合作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联系方式

  省科技厅:胡林  87135823

   东湖高新区科创局:周星  67880143

  申报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27-87265789、87265608、87222271

 

   附件:湖北省对外科技合作类项目申报书(格式)

 

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局

2018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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