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高新区关于办理2017年研发投入补贴资金拨款手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湖北省激励企业开展研究开发活动暂行办法 、东湖高新区“新黄金十条”,以及2018年研发投入补贴专项预算安排,现拟对以下企业落实专项补贴及奖励政策。现将东湖高新区财政资金项目拨款相关事项具体说明如下:
一、拨款对象
本批次东湖高新区下达的专项资金拨款对象为税收关系在东湖高新区内,且按期提交统计报表的企业。其中包括2017年申报东湖高新区研发投入补贴(详细企业名单见附件1)、2017年申报湖北省研发投入后补助(详细企业名单见附件2)。
二、拨款手续
拨款单据由东湖高新区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局统一受理后报区财政局拨款。请各单位于11月9日(周五)前报送相关单据。
1、财政直接支付申请书。填写收款单位序号(附件1或2中企业对应的序号)、信息(收款单位名称、开户银行行号、银行帐号)、申请金额(按附件标注金额填写)栏目,其余可空白。需提交电子文档(发送EXCEL电子表格(详见附件3),提交至相关电子邮箱)。
2、财务收据。抬头写:“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系附填写“武汉东湖开发区研发投入补贴”或“湖北省研发投入后补助区配套”,需填写好拨款金额并加盖公章和财务章。背后注明收款单位名称、开户银行、6位数行号、帐号、联系人、联系方式。
三、联系方式
东湖高新区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局
联系人:徐莎 、朱宏宇
地址:高新大道777号政务服务中心1号楼2楼D27窗口(周一到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qq群:658137323 电子邮件:64907155@qq.com
特此通知。
附件: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局
2018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