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湖北省企业研发后补助项目申报答疑
(以下说明如有与省科技厅要求不一致的情况,以省科技厅要求为准!)
第一部分:申报通知问题
省科技厅于今年2月2日发布《省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湖北省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后补助的通知》后,于2月13日对通知附件《湖北省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后补助申请表》的填报说明进行了变更,企业需报送的材料进行了调整。请各区局和企业务必以省科技厅现在的通知和附件为准!
第二部分:表格填写问题
1、近五年内获得的省级以上科技奖励如何填写?
答:近五年是指2013年-2017年;省级以上科技奖励是指科技部、省科技厅的科技奖励。
2、有效的Ⅰ类、Ⅱ类知识产权怎么理解?
答:Ⅰ类知识产权是指授权发明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
Ⅱ类知识产权是指实用新型专利、外观专利、软件著作权(不含商标)。
3、有效的知识产权数如何填写?
答:有效的知识产权数截止到2017年,不限以前的年份,只要是在有效期内即可。
如果在有效期内的知识产权过多,可以只填写发明专利;如果有效的发明专利也很多,可以只填写近五年(2013--2017年)的。
4、表格中的近三年是指哪几年?
答:近三年是指2015年--2017年。
5、近三年内获得的市级以上科技项目如何填写?
答:只要是获得科技部、省科技厅、市科技局资金资助的项目都算市级以上科技项目!包括前资助、后补贴类的项目。
6、2017年研发投入如何填报?
答:2017年度研发投入=纳税申报表中《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表)(第47行-48行-49行)值。
7、2017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总额如何填报?
答:2017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总额填写(A107012表)第51行“九、本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总额”值。
第三部分:系统填报问题
1、登陆不上系统怎么办?
答:需更换浏览器进行再登陆。
2、登陆系统后看不到“选择文件”按钮怎么办?
答:如果看不到“选择文件”按钮,说明浏览器不支持Flash Player,可以在系统里点击“下载”安装。
3、网上如何选择推荐单位?
答:由企业自行选择“推荐单位”!
东湖高新区的企业选择东湖开发区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局!(东湖开发区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局负责开发区内企业申报材料的受理、审核、公示和上报工作)
东湖高新区以外的企业选择武汉市科技局!
4、企业在申报系统里需上传什么资料?
答:企业在申报系统里上传资料为企业向区科技局报送的全套申报材料,包括:
(1)《湖北省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后补助申请表》(企业从系统下载填写,相关数据须与系统里一致;需盖公司章和法人签字);
(2)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报送的2017年度纳税申报表(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相关的表格已盖税务章的),
(3)近3年的财务会计报表(2015、2016、2017年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4)2017年度《“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
(以上表格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5、企业在上传《湖北省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后补助申请表》时,需要先找区科技局盖章吗?
答:为减轻企业负担,不需要企业专门到区科技局盖章,企业在上传该表格时,区科技局盖章这一栏空白上传!
(企业后续将《湖北省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后补助申请表》等相关资料一并交到区局,各区局会盖章并报送到市局和省厅,省厅存档时以区局盖章的材料为准!)
6、企业在系统里上传资料后如何修改?
答:企业在申报系统里上传资料后,如果需要修改,点击“修改提交”按钮,进行修改。必须将已经上传的资料先删除,然后将修改后的资料扫描成PDF再上传。
7、企业在系统里已提交资料后如何修改?
答:企业在申报系统里上传资料并提交后,如果需要修改,打电话至省科技厅技术服务热线:87265789、87265608,请工作人员将资料退回后,即可修改。
8、企业在系统里提交资料的最后期限是多少?
答:企业在申报系统里上传资料的最后期限是2月25日17:00!请相关企业务必在此时限前提交,为避免申报拥堵,请企业尽量提前提交。
第四部分:材料报送问题
1、企业何时报送纸质材料?
答:在省厅申报系统里提交后,不需要科技部门审核、即可将纸质申报材料报送至所在区科技局。
注意:各区科技局报送材料的截止时间不一样,请各企业及时与所在区科技局联系,问清截止时间、报送地点及联系人。
2、企业向各区科技局报送的申报材料都包括哪些?
答:(1)《湖北省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后补助申请表》;
(2)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报送的2017年度纳税申报表(加盖税务公章);
(3)近3年的财务会计报表(2015、2016、2017年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4)2017年度《“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
(以上表格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3、《湖北省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后补助申请表》报送要求是?
答:《湖北省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后补助申请表》需要企业从系统下载填写,表格中相关数据须与系统里一致。相应位置需法人签字和盖公司章。
4、2017年度纳税申报表报送要求是?
答: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报送的2017年度纳税申报表须加盖税务公章(盖封面章+骑缝章);包括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相关的表格:
①2017年度纳税申报表封面(加盖税务公章);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A100000表);
③一般企业收入明细表(A101010表);
④一般企业成本支出明细表(A102010表);
⑤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表);
⑥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A107040表);
⑦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A107041表,只需高企提交)。
5、2017年度《“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报送要求是?
答:企业登陆“武汉市企业研究开发项目信息管理系统” (http://www.hbwhrd.org/),
从“管理菜单”-“打印模块”处打印“研发支出”辅助帐汇总表。打印时设置为打印在一页,即可将汇总表打印在一张A4纸上。报送时只需汇总表即可。
6、申报材料如何装订?份数要求?报送到哪里?
答:统一用A4纸张打印,胶装或者简单装订。每个企业报送的材料一式三份,均须加盖公司章(2017年度纳税申报表还须加盖税务公章)后报送到所在区科技局。
(东湖高新区科创局具体地址是高新大道777号1号楼D26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