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武汉工业智能化改造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0-10-09 作者: 创优企 点击量: 2002

各区(开发区)经信部门:

为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推进咨询诊断平台建设加快工业智能化改造的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深入推进工业企业智能化改造工作,持续发挥示范项目的引领和推广作用,我局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2020年工业智能化改造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应符合《武汉市工业智能化改造示范项目奖励暂行办法(2019年)》中工业智能化示范项目基本条件。

二、项目应符合《2020年武汉市工业智能化改造示范项目要素条件》(附件1)中相应类别的具体要求。

三、请各区(开发区)经信部门认真核查申报项目入库纳统的项目建设性质,新建项目不得纳入支持范围,原则上申报时已完工投产(或当年完工投产)。

四、请各区(开发区)经信部门积极组织、规范遴选、审核确认后,于2020年10月31日前盖章行文上报,包括申报文件一式二份(附件2)、汇总表电子版(附件3)。

五、请各区(开发区)经信部门抓紧指导审核推荐的项目承担企业认真准备申报材料(应包括企业改造前的现状分析、企业智能化改造的目的与预期目标、智能化改造的主要内容、智能化改造前后效益对比分析、行业示范意义等内容;主要设备、工艺投资清单;项目立项、环评(备案)等文件复印件、企业对申请报告和所附材料真实性的承诺书)。申报材料上报时间另行通知。

六、我局将组织专家评审(或第三方评审),结合申报材料和项目现场考察开展审核评定,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确定示范项目名单,对列入示范的项目,将予以政策支持。

联 系 人 :市经信局投资和技改处  刘学

联系电话 : 027-85316779

 

附件:1.  2020年武汉市工业智能化改造示范项目要素条件

2. 申报文件模板

3. 2020年武汉市工业智能化改造示范项目汇总表

 

 

                   武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0年9月28日


附件1

 

2020武汉市工业智能化改造

示范项目要素条件

 

一、项目应已建立生产数据的日跟踪与数字化管理平台,实现生产现场数据自动上传和可视化管理。

二、项目近两年智能化改造投资在1000万元以上;改造项目范围内的生产装备数控化率超过70%。

三、项目应已建立企业资源计划系统(ERP或类似系统)和车间制造执行系统(MES或类似系统),并实现系统的有效应用和信息互通互联。

四、项目应建立产品信息的集成管理平台,食品、医药等健康卫生安全行业需实现产品质量的全生命周期可追溯。

五、项目应建立关键性生产设备在线监测平台,实现设备状态实时采集、异常状态报警和预测性维护等。

 

 

 

 

 

 

附件2

 

关于推荐2020年武汉工业智能化改造

示范项目的请示

 

武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根据《关于开展2020年武汉工业智能化改造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对XXX、XXX、XXX进行了形式审查,并要求项目申报企业签订项目承诺书。经审查,申报项目均符合以下条件:

1. 《武汉市工业智能化改造示范项目奖励暂行办法(2019年)》中工业智能化示范项目基本条件;

2.《2020年武汉市工业智能化改造示范项目要素条件》中相应类别的具体要求;

3. 入库纳统为非新建项目,申报时已完工投产(或当年完工投产)。

现推荐XXX、XXX、XXX等X个项目申报2020年武汉工业智能化改造示范项目。

特此请示

                        XXXXXXXXXXXX局

                           XX年X月X日   


 

 

 

附件3


2020年武汉市工业智能化改造示范项目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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