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武汉市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通知

2014-09-12 作者: 创优企 点击量: 1100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先进制造业中心的战略部署,促进和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的建设,鼓励工业企业开展技术创新,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根据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武汉市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武经信科技〔2014〕98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的要求,为做好2014年武汉市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申报条件

  1、在东湖高新区内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信用、纳税信用和银行信用良好;

  2、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和研发投入。企业研发投入占年销售收入比例3%以上,建有研发机构;

  3、具有一定的生产经营规模,年销售收入3000万元以上。

  4、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和较高的管理水平。企业近3年连续盈利,销售收入和利润总额呈稳定上升势头,现金流量充足。

  二、申报资料

  1、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申报材料(附件1);

  2、主导产品技术发展路线图(附件2)。

  三、申报程序

  (一)网上申报。申报采用网上申报与纸质资料申报并行的方式进行。企业登录市经信委申报网站(www2.whec.gov.cn),注册后按“资金申报”—“工业企业技术创新项目(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路径,填报申报材料。

  (二)报送纸质资料。请符合条件,有意申报的企业于9月17日(周三)前将申报资料一式四份并电子版报送至东湖高新区企业服务局(珞瑜路546号,东湖高新区管委会大楼802室)。

  四、示范企业管理

  (一)市经信委会同市财政局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初步认定,并授予“武汉市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称号。

  (二)省级和国家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由市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中选择推荐。

  (三)确定为市级以上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每年3月底前将上一年度企业技术创新发展情况报市经信委。市经信委积极支持示范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活动。

  五、有关要求

  已获得2011-2013年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称号的企业(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重型机床集团有限公司、武汉人福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2014年申报并已公示的企业(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在企业自愿填报《武汉市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基本情况表》、《武汉市技术创新示范企业主要指标情况表》和《主导产品技术发展路线图》基础上,自动纳入武汉市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名单。

  五、联系人

  东湖高新区企业服务局

  联系人:黄伟良、黄世容

  联系电话:67880073、67880657

  网上申报问题咨询

  市企业信息化推进中心  兰弯  82968323

来自:www.wehdz.gov.cn/xwdt/tzgg/tz/5861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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