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科技厅开展2021年度省级星创天地备案申报工作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科技局,有关单位:
为更好地落实2021年省《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推进星创天地专业化升级,提高各类双创平台综合服务能力”的要求,做好省委第一巡视组巡视省科技厅反馈的“国家星创天地数量偏少”问题的整改,根据《湖北省星创天地备案管理暂行办法》(鄂科技规〔2020〕1号)有关规定,现将开展2021年度省级星创天地备案申报工作的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已认定为市(州)级星创天地的运营单位结合自身发展情况,准备备案申报材料,提出备案申请,由市(州)科技局择优推荐,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发展方向明确、模式清晰,具备可持续发展能力。
2.星创天地或运营单位原则上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在湖北省内注册满一年并开展业务,具备一定运营管理和专业服务能力。
3.具有涉农高校科研院所、农业科技园区、科技型企业、科技企业孵化器、新型研发机构等技术依托单位不少于1家。
4.具有“互联网+”网络电商平台(线上平台),可通过线上交易、交流、宣传、协作等,促进农村创业的便利化和信息化;具有创新创业示范场地、种植养殖试验示范基地等创新创业服务平台(线下平台),免费或低成本供创业者使用,其中办公及公共服务场地(自有或租赁,其中租赁期不少于5年)总面积不小于200平方米,创业工位不少于15个,可供创业团队和创业企业使用的面积不低于总面积的75%。
5.具有3人以上的创业导师队伍和5人以上的创业服务团队,能为创业者提供创业辅导与培训,加强科学普及,解决涉及技术、金融、管理、法律、财务、市场营销、知识产权等方面实际问题。
6.具有一定数量创业团队和创业企业,年协议入驻的创业团队和创业企业不少于3家,且成功孵化企业不少于1家。
7.定期开展创业教育培训及创业活动,创业教育培训包括网络培训、授课培训、田间培训、一线培训,示范现场会、专题培训会等,创业活动包括创新创业沙龙、创业大讲堂、创业训练营等。
8.原则上已经备案为省级众创空间的运营主体不再重复申报省级星创天地。
二、申报程序
省级星创天地备案按照“自主建设、申报备案、逐级推荐”方式进行,具体流程如下:
1.申报单位填写《湖北省星创天地申报书》(附件1),提供相应的支撑材料。
2.市(州)科技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填写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
3.经由市(州)科技局审核通过的星创天地,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http://zwfw.hubei.gov.cn/index.html)--办事指南--输入办理事项--省级星创天地备案--在线办理,按要求上传申报书附件,并进行提交。
4.市(州)科技局登录“湖北科技一网通业务系统”(http://59.208.147.54:8080/kjt/index.do)--业务办理--业务受理,选择“网厅件”进行受理操作,并将《湖北省星创天地推荐汇总表》(附件2)及推荐函报送至省科技厅。
三、有关要求
1.网上申报申报时间:2021年7月12-14日。
2.申报单位要如实填写备案申报材料,对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各推荐单位对星创天地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实地调研核实,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核把关。
3.各市(州)科技局要按照《湖北省星创天地备案管理暂行办法》(鄂科技规〔2020〕1号)有关规定,注重提质增效,突出高质量建设发展主线,打造多层次县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孵化带动服务成效显著,带动农业农村科技创新创业蓬勃发展,助推全省乡村振兴顺利实施。
4.各市(州)科技局必须于7月15日完成网上受理,7月19日前将备案推荐函和汇总表各一份邮寄至省科技厅,电子版(推荐函、市(州)级星创天地认定通知为扫描PDF文件,推荐汇总表为excel)发送至邮箱:hbsnckj@163.com。
5.材料寄送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洪山路2号湖北科教大厦D座1301室 周璐15807158162
联系人及电话:苏历华 027-87135805
周璐(农村中心)15807158162
技术联系电话:027-87135515(陈工)
湖北省科学技术厅
2021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