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实施2015年度“黄鹤英才(专项)计划”的通知

2015-06-05 作者: 创优企 点击量: 1155

各区委组织部,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及大型企事业单位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

为加快培养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需要的各类优秀人才,根据《关于印发〈黄鹤英才(专项)计划〉的通知》(武人才〔2013〕5号)要求,现就实施2015年度“黄鹤英才(专项)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按照“以用为本、整体开发、服务发展”的原则,突出成果和业绩导向,重点在科技、高技能、现代服务、企业经营管理、城市建设、农业、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社会工作等10个行业领域,遴选培养300名左右作出突出贡献的本地优秀创新创业人才。

二、对象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

(二)拥有中国国籍,为我市相关行业领域企事业单位在聘在岗人员,或在汉领办、创办企业的创新创业人才;

(三)具有较强的科研和管理创新能力,在国内外相关学科、行业领域取得突出贡献,有较强影响力;或掌握核心技术,具有领先的技术技能水平,拥有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具有产业化开发潜力的创新项目或产品;

(四)符合各专项计划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报人年龄时间计算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在引领科技创新、突破关键技术、推动成果转化、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行业领军人才,由“黄鹤英才(专项)计划”责任单位推荐,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委人才办”)审核认定,可适当放宽条件。

三、实施步骤

(一)推荐申报。6月初,各专项计划责任单位组织开展本行业领域人选推荐工作,受理申报材料并进行资格初审,提出申报推荐意见;受理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8月10日。市委人才办统一审核后,确定进入评审阶段的参评名单。

同一人才不能多头申报、重复入选,中央“千人计划”、省“百人计划”、市“黄鹤英才计划”(含东湖新技术开发区“3551光谷人才计划”、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高端人才集聚工程”)入选人才不再申报“黄鹤英才(专项)计划”。

(二)集中评审。9月中旬,市委人才办制定总体评审方案,各专项计划责任单位制定具体评审方案和细则。市委人才办委托第三方评审机构,组织专家集中开展评审;各专项计划责任单位根据统一安排,具体组织开展会议评审工作。需要进行考察核实程序的专项计划,由相关责任单位组织实地考察。

(三)确定人选。9月下旬-10月上旬,各责任单位党委(党组)在专家评审结果基础上,集体研究提出本专项计划拟入选人才初步名单。市委人才办汇总后,集中征求纪检、公安等有关部门意见,提交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公布,颁发入选证书,拨付资助资金。

(四)跟踪管理。各专项计划责任单位,与入选人才及用人单位签订资助协议或岗位责任书,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建立“黄鹤英才(专项)计划”入选人才库,对入选人才进行跟踪服务和动态管理,对入选人才工作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和绩效评估。对存在触犯法律法规、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合同、人才离职离岗或成果未在汉有效实施等情况的,取消入选资格,停止或收回资助资金。

四、支持政策

(一)荣誉支持。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为入选人才颁发《“黄鹤英才(专项)计划”入选证书》。

(二)资金支持。为入选人才提供5-30万元资助资金,用于专题研究、项目实施、人才培养和团队建设等,行业部门和用人单位可给予配套经费支持。

(三)事业支持。优先推荐入选人才申报国家、省、市重大人才计划以及参加国家、省、市突出贡献专家和政府特殊津贴的评选。各专项计划责任单位在科研管理、事业平台、人事制度、经费使用、考核评价、激励保障等方面,针对不同层次、不同类别入选人才制定落实相关培养支持政策。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委人才办统筹“黄鹤英才(专项)计划”的组织实施,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知识产权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城建委、市农委、市卫计委、市国资委作为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专项计划的组织实施,重大事项应由党委(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决策;要明确专人负责,细化工作举措,确保专项计划有序高效实施。各区、开发区及企事业单位要广泛宣传,积极配合做好人才推荐申报工作。

(二)健全工作机制。坚持“统一组织、集中评审,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建立科学的评审专家选择、回避机制和评审工作全程监督机制,实行项目责任制和全程跟踪管理,保证评选工作科学有序、公平合理,维护市级重大人才工程的社会公信力。

(三)营造良好氛围。各相关责任单位要切实做好宣传发动和政策解读工作,研究解决“黄鹤英才(专项)计划”实施过程中的具体问题,及时总结经验,大力宣传典型人才事迹,营造鼓励人才到基层和产业一线创新创业的社会氛围,不断提升“黄鹤英才(专项)计划”的实效性和影响力。

六、有关事项

(一)“黄鹤英才(专项)计划”相关文件和表格资料可从“武汉政务网”(www.wuhan.gov.cn)、“武汉组织工作网”(www.whzg.gov.cn)、“武汉黄鹤英才网”(www.hhyc.gov.cn)或各专项计划责任单位指定网站下载。

(二)市委人才办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东、张晨博,联系方式/传真:82401318,电子邮箱:whzzb@126.com。

(三)各专项计划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黄鹤英才(科技)计划

科技创新、知识产权:市科技局(市知识产权局)政治处,联系人:陈达,联系电话/传真:65692132,电子邮箱:kejiju1604@163.com。

科技创业: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联系人:陈欢,联系电话/传真:85771625,电子邮箱:whzj@vip.163.com。

2、黄鹤英才(高技能)计划

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处,联系人:程向宇,联系电话/传真:85741473,电子邮箱:whhhycgjn@163.com。

3、黄鹤英才(现代服务)计划

现代服务:市发改委服务业发展处,联系人:陈勇涛,联系电话/传真:82796126/82796072,电子邮箱:whfgwfwyc@163.com。

会计:市财政局会计处,联系人:王丽娟,联系电话/传真:85734302,电子邮箱:13871517266@163.com。

4、黄鹤英才(企业家)计划

民营企业:市经信委中小企业处,联系人:彭晓涛、程颖,联系电话/传真:85316911,电子邮箱:whsmyb@163.com。

国有企业:市国资委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处,联系人:付叔良,联系电话/传真:82864424,电子邮箱:wgzqlc@sina.com。

5、黄鹤英才(城市建设)计划

市城建委政治处,联系人:吴社华,联系电话/传真:83330842/83330830,电子邮箱:whcjwzzc@whjs.gov.cn。

6、黄鹤英才(农业)计划

市农委科技教育处,联系人:张薇,联系电话/传真:65683235,电子邮箱:nyjkjc@163.com。

7、黄鹤英才(文化)计划

市委宣传部干部处,联系人:李翥,联系电话/传真:82402563,电子邮箱:hhycwhjh@163.com。

8、黄鹤英才(教育)计划

市教育局教师工作处,联系人:万仞,联系电话/传真:65608487,电子邮箱:65608487@163.com。

9、黄鹤英才(医疗卫生)计划

市卫计委组织人事处,联系人:李振西,联系电话/传真:85690948,电子邮箱:wsjsrcb@163.com。

10、黄鹤英才(社会工作)计划

市民政局政权处,联系人:张芳,联系电话/传真:85765060 ,电子邮箱:whsmzjzqc@126.com

 

附:1、2015年度“黄鹤英才(科技)计划”实施办法

    2、2015年度“黄鹤英才(高技能)计划”实施办法

    3、2015年度“黄鹤英才(现代服务)计划”实施办法

    4、2015年度“黄鹤英才(企业家)计划”实施办法

    5、2015年度“黄鹤英才(城市建设)计划”实施办法

    6、2015年度“黄鹤英才(农业)计划”实施办法

    7、2015年度“黄鹤英才(文化)计划”实施办法

    8、2015年度“黄鹤英才(教育)计划”实施办法

    9、2015年度“黄鹤英才(医疗卫生)计划”实施办法

   10、2015年度“黄鹤英才(社会工作)计划”实施办法

中共武汉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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