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湖北省留学回国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申报工作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激发留学回国人员创新活力,拟于近期开展湖北省留学回国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工作,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与管理办法》(人发〔2001〕33 号)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和条件
留学回国人员科技活动项目申报要严把质量关,好中选优,把项目资助与推进国家创新驱动和转型发展结合起来,与吸引高层次人才结合起来。申请资助经费的留学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外留学一年以上,学有所成,新近回国工作(主要在非教育系统);
(二)取得硕士以上学位或获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三)能独立主持研究开发工作,有培养发展前途;
(四)申报项目在省内或本地区、本领域具有领先水平,具有应用开发前景,可产生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二、申报项目重点
项目申报要与本地、本单位科技创新和高素质人才培养工作相结合,鼓励留学回国人员追踪世界科技前沿。重点围绕战略新兴产业和对行业发展有重大意义的科技项目开展申报工作。
三、申报项目经费
此次择优资助为小额资助,每个项目资助经费2万元。
四、申报办法及时间
(一)本次申报使用“留学人员回国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ptpm.mohrss.gov.cn:8080/)进行网上申报。各单位账户及密码请各单位与我厅专技处索取。登录后,可按权限建立分配下级账户,由下级单位或留学人员录入具体申报数据,再逐级审核上报。涉密项目请采用纸质方式申报。
(二)系统报送后,各单位还须同时申报纸质材料,包括:
1、申请人所在单位开具的《关于申报湖北省留学回国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的函》,来函请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
2、《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表》一式三份。该表可以从网上申报系统中打印导出。同时要求后附留学国家中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人员证明”或教育部海外学历认证件复印件。
(三)请各单位按照系统申报操作流程和要求进行申报,于2016年9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省人社厅专技处。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联系电话:027-87812526 13476110712
电子邮箱:152364672@qq.com
联 系 人:漆东方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6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