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武汉城市圈两型专项项目的通知
各区、各部门: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武汉城市圈“两型”专项项目的通知》(鄂发改城市圈【2016】579号)文件要求,现就2017年“两型”专项项目组织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的重点领域
2017年专项重点支持资源节约、环境保护、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领域的体制机制创新,适当支持各区、各部门坚持问题导向组织开展的具有特色的改革试验工作。
1.资源节约方面,主要支持推进资源综合利用和循环经济发展的体制机制创新。
2.环境保护方面,主要支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体制机制创新,推进跨区域的、影响重大的环境治理与生态保护试点工作。
3.“两型”产业体系建设方面,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要支持通过“双创”推进“三去一降一补”的改革试点。
4.地方特色方面,主要支持组织实施《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改革试验三年行动方案(2016-2018年)》的改革事项、可借鉴推广但还需要进一步深化的改革试点,以及推进统筹城乡发展、构建开放型新体制综合试点、加快武汉临空经济区建设、加快新区建设等具有示范作用的改革试点。
5.“两型”细胞创建方面,重点支持具有示范效应的“两型”小镇、村庄、社区、企业、机关、学校。
二、有关要求
1.“两型”专项项目申报材料由专项改革试验方案、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等两项资料组成(专项改革试验方案及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的编制提纲见附件)。
2.专项改革试验方案原则上应在2017年底前完成实施,已具备较好的基础和条件,并开展了相关的改革试验工作。申报2017年省预算内投资补助的重点配套建设项目应为已开工或前期工作已完成、2017年初可开工的建设项目。项目批复等前期工作未完成的一律不得申报。
3.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应当按照项目类别分别附具项目批复文件复印件。实行审批管理的政府投资申请补助300万及以上项目,要附具项目初步设计批复文件,300万以下的要附具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实行核准管理的企业投资项目要附具项目申请报告核准批复文件;实行备案管理的企业投资项目,要附具项目备案登记证。
三、申报程序
项目申报分以下两个阶段进行。
1.预审阶段:各区、各部门按照重点支持领域组织所属地区和行业符合要求的项目参与申报,于2017年9月30日前将项目基本情况报我委进行预审。
项目基本情况具体要求:两型专项改革事项类:名称、改革试验主要内容、创新点等。两型示范项目类:名称、项目主要内容、总投资、项目进度、经济社会效益等。字数控制在1000字左右。
2.报送阶段:预审合格的项目,我委将通知项目申报单位按照附件要求编制《两型专项改革试验方案》和《两型专项项目资金申请报告》。
相关区、部门于2017年10月22日前对项目进行汇总后正式行文报我委,并提交专项改革试验方案和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封面均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和相关电子文档。
联系人:王国栋 82796132 18971396727
电子邮箱:whslxb@163.com
市发改委(市两型办)
2016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