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东湖高新区智慧家庭产业专项资金的通知
各园区办、有关单位:
为促进高新区智慧家庭产业发展,推进智慧家庭业务应用示范推广,根据《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关于支持智慧家庭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武新规〔2015〕11号)及国家相关政策规定,现开展2016年度东湖高新区智慧家庭产业专项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说明
(一)政策依据:《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关于支持智慧家庭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武新规〔2015〕11号)(以下简称“意见”)。
(二)支持对象:在东湖高新区内依法注册、纳税、统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智慧家庭网络运营、智能终端及数字化家用电子产品研发制造、智慧家庭应用服务的企业。重点支持智能硬件生产、智慧家庭(社区)应用示范等。
(三)申报智慧家庭体验屋、应用示范的项目所在地(“意见”第五、六、七条)需在武汉市范围内。
(四)通知所列的申报事项已通过高新区其他政策支持的,不再重复支持。
二、申报事项
以下申报事项为申报企业2015年1月1日-2016年6月30日期间发生且符合政策规定的相关事项。
(一)大型产业项目补贴
政策内容:在高新区内投资规模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智慧家庭产业项目,给予其自经营之日起两年内固定资产投资总额3%的奖励。奖励从项目投资第二年起连续两年安排预算执行,总额不超过500万元。(见“意见”第三条,应提交专项审计报告、项目实施所需法规文件(工商、土地、环评、项目备案或核准等)、项目投资计划书、固定资产投资发票凭据、纳税凭证及其他相关材料)。
(二)鼓励企业股权融资
政策内容:对首次获得创业投资机构投资的智能硬件企业,按照获得不超过投资总额10%、不超过100万元的标准给予补贴(见“意见”第四条,应提交专项审计报告,工商股本变更通知书、公司章程修正案、股东大会决议等)。
(三)智慧家庭体验中心补贴
政策内容:对企业在商业区、居民区建设智慧家庭体验中心(屋)、展示中心等,按合同额的30%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20万元。对其后的房租连续两年每年给予50%补贴,最高每年不超过5万元(见“意见”第五条,应提交应提交专项审计报告,体验中心施工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相关票据等)。
(四)智慧家庭应用示范
政策内容:对企业联合房地产商、物业管理公司、运营公司等建设智慧家庭示范楼盘、智能小区等,经专家组考核验收,按每户最高1000元,单个项目最多200万元予以补贴。对具有较强示范性,可推广、可复制的智慧家庭示范小区,经专家组验收合格,按项目投资总额的30%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见“意见”第六、七条,应提交专项审计报告、施工合同、验收报告、相关票据等)。
(五)企业参展
政策内容:支持智慧家庭企业参加境内及境外知名展会。参加境内知名展览展会按标展5000元/次、特装展1万元/次予以补贴,参加境外知名展会按欧美地区5万元/次、其它地区(含港、澳、台)2万元/次予以补贴,每户企业每年累计补贴不超过3场(见“意见”第八条,应提交展会简介,参展合同或协议,展位费、展台设计搭建费、物流费、差旅费发票,参展图片等,国内标展展台费用不低于6000元)。
“智慧家庭产业园区建设补贴”(意见”第九条)因前期未收到企业建设报批信息,2016年度暂不申报。
三、申报材料及程序
(一)申报材料(详见附件2:《智慧家庭产业专项申报指南》)
1、东湖高新区智慧家庭专项资金申请报告;
2、XX公司2016年度智慧家庭产业专项资金申请表;
3、企业发展基本情况表;
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身份证明等材料复印件,相关资质认证证书及获奖证书复印件;
5、企业2015年度审计报告、2015年度纳税证明等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和财务章);
6、申请各项类型项目所需的证明文件复印件以及说明(加盖公章)。
专项审计报告需由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专项资金审计检查和项目验收(产业类)第三方机构备选库(http://www.ccgp-hubei.gov.cn/pages/show/indexNotice.jsp?GGID=hGwQtpAnm28d0FZt)中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二)申报程序
以上材料请按顺序胶状成册(1份),于2016年10月21日前提交至企业所在的园区办。各园区办初审后填写推荐汇总表加盖公章于10月25日前报送至企业服务局819室。PDF版发送至47209748@qq.com(如内容较大请以光盘寄送);同时,申报企业需登录光谷企业协作平台智慧家庭产业专项申报入口:http://www.ovcc.org.cn/index/view-24d8317835544d6086fbb41fa1024a79-1bc893ae32024fa5bf03d172733ab5a3.html,请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上传(以上内容请申报企业按时间节点报送上传,逾期系统自动关闭,停止申报)。企业服务局将组织第三方机构对企业申报项目进行审核,并由第三方机构对所有通过的项目出具审核意见,并公示。
政策申报咨询 :企业服务局 李 凯,TEL: 67886020
网上申报咨询:生产力促进中心 鄢芹芹,TEL: 67880723
地 址:东湖高新区管委会大楼819
资料邮寄:武汉市珞喻路546号企业服务局 李凯
高新区智慧家庭产业群:209834962
附件:
1、《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关于支持智慧家庭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
企业服务局
2016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