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2018年度市网络信息化专项资金(创建中国软件名城和促进大数据产业发展有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8年度市网络信息化专项资金拨付工作(市级政策资金已转移支付到高新区,委托拨付至各项目企业),现将拨款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拨款对象
根据武网发[2018]22号文对湖北华中电力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等85个项目(企业,属地东湖高新区)给予支持。(详见附件1)
二、报送财务收据和账号信息
1、财务收据。抬头写:“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系附填写“2018年度武汉市网络信息化专项资金拨款”,填写拨款金额(金额根据附件1中支持金额填写,单个企业涉及2个以上项目,填写合并的总金额),加盖公章和财务章。收据背后注明收款单位名称、开户银行(6位数行号)、帐号、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手机)。
2、单位账号信息。填写收款单位信息(收款单位名称、开户银行账号、行号)、支持金额(与财务收据金额一致)栏目。填写后,将单位财务信息表电子文档提交至电子邮箱:donghu_kjcxj@163.com(详见附件2)。
请各单位于7月5日17:00前报送财务收据,并提交收款单位财务信息表。
报送地址:高新大道777号光谷政务服务中心1号楼2楼D27窗口
联系电话:67880305,67880359
附件1:市网信办关于下达2018年度市网络信息化专项资金第一批项目计划的通知
东湖高新区互联网+产业发展办公室
2018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