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经信厅办公室组织开展第五批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推荐和第三批复核工作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经信局: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第五批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和第三批复核工作的通知》(工信厅政法函〔2021〕71号)、《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要求,为做好我省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五批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推荐工作
(一)申报条件。申报主体应在湖北省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符合《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确定的基本条件,近2年内(2019年1月1日起)未发生重大质量、环保或安全事故,没有违法行为或涉嫌违法正在接受调查的情况。原则上应是省级工业设计中心。
(二)申报组织。各市、州经信局负责本地区申报组织工作,积极向申报主体做好宣传和动员。
(三)申报数量。武汉市申报数量不多于8个,襄阳市、宜昌市不多于4个,其他市州不多于2个。
(四)申报流程和时间
1.各市、州经信局组织申报主体按照《办法》要求,填写《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专项审计报告等申报材料(详见附件1),同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把关。
2. 各市、州经信局于2021年5月25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一份,加盖公章),以正式文件报送至省经信厅产业政策处(含电子版)。
3.省经信厅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择优确定第五批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推荐名单。
4.省经信厅将向进入国家级推荐名单的申报主体分配账号,申报主体通过工业设计中心管理系统(网址:www.id-center.org.cn)在线填报申报信息。
5.有关市、州经信局在申报主体完成信息填报后,组织在线打印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无须盖章),于2021年6月7日前报送至省经信厅产业政策处。
二、第三批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复核工作
省经信厅将向第三批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复核主体分配账号,请武汉市经信局等组织复核主体通过工业设计中心管理系统填报复核信息,在线打印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无须盖章),于2021年5月25日前,与申报推荐名单一并正式行文报送至省经信厅产业政策处。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工业设计中心是承载工业设计创新发展、提高制造业设计能力的重要载体。请各市、州经信局充分认识争创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的重要性,认真组织好申报推荐和复核工作。
(二)严格审核。请各市、州经信局严格按照《办法》的标准和要求,对申报推荐和复核材料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负责,确保申报推荐和复核工作质量。
联 系 人:张爱平
电 话:027-872368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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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430071
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