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7年度武汉市知识产权奖励补贴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2017年度武汉市知识产权奖励补贴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补贴内容和标准
(一)发明专利申请补贴
对2017年度申请发明专利达到50件、100件、500件及以上的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20万元、100万元补贴(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所需资金市区各半。
对于发明专利申请达到1000件的企业,一次性给予200万元补贴。所需资金由市级承担150万元、区级承担50万元。
1、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为在武汉地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发明专利申请经代理机构代理、且缴纳了实审费。
(3)发明专利申请公布的地址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
2、申报材料
(1)《武汉市发明专利申请补贴申报表》
(2)营业执照
(3)发明专利申请公布说明书扉页、实审缴费收据
(二)发明专利授权补贴
1、对 2017年度中国发明专利授权(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达到10件及以上(以第一专利权人为准)的企事业单位,每件给予1万元补贴。所需资金市区各半。
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为在武汉地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2)发明专利申请公布的地址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
申报材料
(1)《武汉市发明专利授权补贴申报表》
(2)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
(3)发明专利授权公告说明书扉页
2、对企业外国发明专利授权为北美、欧盟发达国家和日本的,每件补贴10万元;获得上述国家以外其他国家发明专利权的,达到4件及以上,每件补贴3万元;同一件专利申请获得多个国家授权的,视为一件专利授权,按单一国家最高额度补贴。所需资金市区各半。
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为在武汉地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外国发明专利第一专利权人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或外国专利局提交专利申请文件时所留通信地址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
(3)外国发明专利第一专利权人需同时是第一申请人。
(4)外国发明专利申请资助的专利已请求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进行保密审查,或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交专利国际申请。
申报材料
(1)《武汉市外国发明专利授权补贴申报表》
(2)营业执照
(3)外国专利证书和申请受理通知书、中国专利证书或有关保密审查的证明
3、对代理中国发明专利申请且在2017年被授予专利权达到300件、600件、1000件及以上的专利服务机构,分别一次性给予15万元、30万元、50万元补贴。所需资金市区各半。
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为在武汉地区工商注册登记的专利代理机构。
(2)专利代理机构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开展执业。
申报材料
(1)《武汉市专利代理机构补贴申报表》
(2)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
(3)发明专利授权公告说明书扉页
(三)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
对2017年度已还清本息的专利权质押贷款,按照银行贷款一年期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单个企业年贴息总额下限为5万元,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已获得市级财政贴息的,不再支持贴息。
1、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为在武汉地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企业通过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权质押获得贷款。
2、申报材料
(1)《武汉市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申报表》
(2)营业执照
(3)企业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银行进帐凭证、还款凭证及利息支付清单
(4)专利权质押登记通知书
(四)中国专利奖奖励
对获得2017年度中国专利金奖、中国专利优秀奖项目分别给予50万元、10万元奖励,获得外观设计专利优秀奖项目给予5万元奖励。
1、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为在武汉地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2)申报主体为获奖专利第一专利权人。
2、申报材料
(1)《中国专利奖奖励申报表》
(2)获奖证书或文件。
(五)企业知识产权培育补贴
对2017年度通过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认定的企业,给予20万元补贴。所需资金市区各半。
1、申报条件
申报主体为在武汉地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申报材料
(1)《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补贴申报表》
(2)获奖证书或文件。
(六)企业知识产权贯标认证补贴
对2017年度通过知识产权贯标认证企业,给予20万元补贴。所需资金市区各半。
1、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为在武汉地区内注册的高新技术企业、市级以上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优势企业、示范建设企业,或获得国家、湖北省专利奖的企业。
(2)2016或2017年当年发明专利申请量达到5件并提交了实质审查请求,或2012年—2016年累计发明专利授权量达到5件以上。
2、申报材料
(1)《企业知识产权贯标补贴申请表》
(2)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专利奖证书或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认定文件,发明专利请求书及实质审查请求书或发明专利授权公告说明书扉页。
(七)企业海外专利维权胜诉案件补贴
对企业海外知识产权(专利)维权胜诉案件,每一案件最高一次性给予80万元补贴。所需资金市区各半。
1、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为在武汉地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企业为专利侵权纠纷诉讼案件的原告或申请人。
(3)企业为涉案专利的专利权人或共同权利人、专利独占或排他实施被许可人。
(4)专利权在海外被侵权后启动维权程序并胜诉,且判决生效时间在2017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
(5)同一诉讼不得重复申请补贴。
2、申报材料
(1)《武汉市企业海外知识产权(专利)维权胜诉案件补贴申请表》
(2)营业执照
(3)附件
㈠专利权证明材料:
①涉案的专利证书、缴费证明、著录项目页等有助于说明专利权情况的材料及中文译文;
②专利独占或排他实施许可合同。
㈡法院立案证明:据实提供,同时提供中文译文。
㈢依法公证、认证的胜诉生效法律文书及中文译本:
①经我国驻地使(领)馆或驻地联络部门或对口工作部门认证的法院判决书或裁定书以及经公证的法院判决书或裁定书首页文字及其判决或裁定结果的中文译文。
②经公证认证的判决生效证明材料及中文译文或生效判决法院印签说明、律师事务所中文版《法律意见书》说明。
㈣维权相关费用支出证明:包括案件诉讼费、调查取证费、公证费、鉴定费等票据证明,律师代理合同及支付凭证等有助于说明维权支出情况的材料,支出证明为外文则需同时附上中文译文,此项材料将作为确定补贴金额的依据。必要时,提供境外票据公证认证证明。
㈤其他辅助证明材料及管理机关认为需要提交的材料。
二、申报事宜
(一)网上申报
1.登陆系统。登录武汉市科技局门户网站(http://kjj.wuhan.gov.cn),点击“项目申报与管理→在线申报”,以项目申报人账户登录,进入“网上办事大厅”,进行网上申报。
2.在线填写项目信息。在“网上办事大厅→项目申报及管理(后补助)”板块选择需要申报的计划项目类别,在线填写项目信息。
3.上传附件。填写拟申报计划类别的申报表,并按要求签字盖章后,制成PDF文件作为附件上传;其它附件也以PDF文件上传,单个附件容量不超过10M。
4.提交项目。点击“提交”,完成网上申报。
(二)申报时间
2018年2月27日至3月26日
(三)纸质材料报送
纸质材料1份(含附件),于2018年3月30日前报送武汉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地址:武汉市发展大道科技大厦1231室)。
(四)申报咨询
1、专利申请、授权补贴联系人:
曹豫湘65692001 刘莹佳65692113
其他项目类别补贴联系人:
孙晶65692359 岳茜65692350 容伯轩65692001
2、网络申报系统技术咨询,联系电话:85870766
武汉市科学技术局
2018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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