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国家发改委《关于做好双创示范基地重大项目储备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2016-12-07 作者: 创优企 点击量: 1610

 各有关单位:

    2016年5月,东湖高新区获批国家首批区域双创示范基地。近日,国家发改委办公厅下达《关于做好双创示范基地重大项目储备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东湖高新区组织一批重大项目申报,有关要求如下:

    一、支持范围

    项目需在《东湖高新区双创示范基地建设实施方案》中,且此前未得到中央预算内投资新兴产业“双创”三年行动计划科目支持。

    二、支持内容

    围绕基地建设目标和重点任务,支持一批公益性强、服务范围广、市场缺位和失灵的领域,主要包括创业信息和中介服务、创业人才教育和培训、创业培育和孵化、创业国际合作等若干双创支撑平台类项目,以及双创示范基地内的各类创新平台和新兴产业技术合作交流、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技术服务与测试等重大项目。

    三、有关要求

    (一)申报要求:一是项目已列入双创示范基地工作方案,项目建设方案合理可行,且已开工或具备开工建设条件;二是项目总投资(不包含新增土建方面的投资)不低于1亿元,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比例不超过总投资的20%;三是项目此前未得到专项建设基金支持;四是原则上每个示范基地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不超过1.5亿元。

    (二)申报单位需编写资金申请报告,于12月11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六份报送至管委会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局(周星 67880527)。

    四、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编制要点

    (一)项目建设单位的基本情况、

    包括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方面前期开展工作情况。

    (二)项目建设目标

    包括各平台为双创提供的具体服务功能、拟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双创模式和典型经验。

    (三)项目建设方案

    包括项目在示范基地实施方案中的定位和作用,项目建设内容、建设周期、进度安排等。

    (四)项目运营模式

    包括项目建成后服务后服务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运营模式。

    (五)建设条件落实情况

    包括前期工作进展情况及审批、核准、备案以及土地、环评、能评、规划等建设条件落实情况。

    (六)投资的估算和筹措、

    包括项目投资规模、资金来源、资金使用方案及申请国家补助金额等。

    (七)附件

    包括项目的审批、核准或备案以及土地、环评、能评、规划等文件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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