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东湖高新区2018年第一批制造业创新中心专项资金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为加快实施制造强国战略,积极构建制造业创新体系,深入推动高质量发展,根据《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于推进“光谷制造2025”的若干政策(试行)》(武新规〔2017〕11号)和《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于推进“光谷制造2025”的若干政策实施细则(试行)》(武新规企服〔2018〕4号),现就东湖高新区2018年第一批制造业创新中心专项资金申请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专项申报条件
1、企业为在东湖高新区依法注册和纳税,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无不良信用记录;
2、正式获批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
二、支持标准
本次资金申请对制造业创新中心自成立以来至2018年6月30日(含)发生的设备购置、办公租赁支出的20%予以补贴。
三、申报流程
1、企业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各单位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模版见附件,申报材料一律胶装成册,材料不全和不规范一律取消申报资格),于7月6前将纸质版(加盖公章,一式两份)和电子版(纸质原件扫描单独PDF文件)报送至我局(高新大道777号光谷政务服务中心7号楼7012)。
2、第三方审计。通过审查的申报项目,由第三方审计机构独立现场审计,并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3、提出补助计划。我局根据专项审计报告,征求部门意见后,提出补助计划。
联系人:周玉才 67886231;吴红伟 67880565 。
http://img.wehdz.gov.cn/HIWCMwehdz/201806/201806250355038.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