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开展湖北省第九批“百人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8-07-24 作者: 创优企 点击量: 971

 各人才企业:

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开展湖北省第九批“百人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和武汉市招才局的有关要求,现就做好东湖高新区“百人计划”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及条件

申报人选类型共分为七大类,其中东湖高新区企业可申报的类别分别是科技创新人才-企业类项目、金融创新人才-企业类项目、外专百人项目、青年百人项目及创业人才项目。各类人才项目的申报条件和要求详见附件一。

二、申报要求

1、申报人登陆“湖北省科技人才工作平台”(http://rc.hbsti.ac.cn/)进行单位网上注册且上传申报材料电子版。

2、申报书、附件材料表样及填报要求等请登陆3551光谷人才网(www.3551.org.cn)下载。

三、申报材料

(一)报送材料

1、《百人计划申报书》和附件。申报书一式10份,附件1份(附件详细内容见附件一),申报书和附件分别装订。

2、《申报人其他个人信息表》(无需装订)。

3、《第九批“百人计划”申报人选简表》(无需装订)。

4、《第九批“百人计划”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无需装订)。

另外,外专百人项目,纸质版材料各多交1份。

(二)有关事项

1、申报人请严格按照申报材料内容和要求(附件一)进行准备,确保材料的完整性与规范性。

2、申报材料应填写完整、不得空项、漏项。所有申报材料请用A4纸张打印。

3、与上述纸质版对应的电子文档(附件材料电子版报FDF文档)及《第九批“百人计划”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联系方式版),文档以“申报人姓名+单位名称”命名。

4、申报创业人才项目的,“申报单位”一栏统一填写“东湖高新区管委会”,“申报单位意见”栏详见附件三(主要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处空着);申报其他项目的,“申报单位”一栏填写申报人所在用人单位的名称。

5、申报材料于2018年8月28日前报送至东湖高新区招才局(高新大道777号光谷政务服务中心5号楼7012)。申报材料电子版以附件形式发送至邮箱donghu3551@vip.126.com

四、主要政策调整

1、将“引进后在鄂连续工作不少于3年且每年不少于6个月”调整为“入选后为引进单位连续工作(服务)不少于3年且每年不少于6个月”。

2、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业态领域非规模以上企业或非高新技术企业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可申报科技创新项目。

3、青年百人项目申报领域中增加金融领域,金融领域申报人除具备年龄、学历、回国时间等基本条件外,在工作经历方面需具有国际经济组织、专业机构或知名金融机构全职工作经历,在专业能力方面需具有国际通用的金融或经济类职称或职业资格。

4、国外高校毕业、来华从事博士后研究的非华裔人员,出站一年内可申报青年百人项目。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 山姗   文静

联系电话:027-67880180

邮箱地址:donghu3551@vip.126.com

 

 

附件一、第九批百人计划申报通知

附件二、各类申报表格

附件三、指导意见

附件下载:第九批“百人计划”申报材料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招才局

                                    2018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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