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湖高新区2018年科技“小巨人” 认定结果的公示
为认真落实《市科技局关于开展科技“小巨人”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武科[2018]33号)要求,经组织申报和第三方专家评审,现将拟认定通过的企业名单进行公示(见附件),公示时间为9月28日到9月30日。
在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可提出书面异议,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提出异议者应对异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对匿名或者无事实依据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人:祝凯 联系电话:65563217 联系邮箱:zkov201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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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局
2018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