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被抢注了怎么办
目前我国假冒伪劣产品泛滥,加之行业正经历从沉珂极深的传统商业模式向互联网转型的阵痛,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薄弱,“有产品无品牌”的局面非常普遍,商标被抢注,多年心血毁于一旦的例子不胜枚举。那么对于企业,经营多年的商标被他人抢注了应该采取怎样的措施才能避免损失呢?
对处于公告期的商标应及时提出商标异议
我国《商标法》第三十条规定,对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被抢注的商标尚未注册成功,但已通过初步审定,进入公告期,此时是阻止商标注册的最佳时机。任何企业、事业单位法人或自然人均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避免注册商标申请人获得不应得到的商标专用权,保护企业的在先权益。
对于已经注册的商标,通过商标撤三和商标无效宣告止损
《商标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注册商标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商标。
提前完善商标保护,未雨绸缪胜过亡羊补牢
“市场未动,商标先行”。企业应当提前在主要的产品类别上申请注册准备使用的商标。由于意识不到位或疏忽没有进行完善的商标保护,在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时,对公司长远发展存在重大隐患。
近日,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刘俊臣在第三届中国品牌经济高峰论坛上发言称,今年上半年我国商标申请量达174万件,同比增长32%,涨幅较去年稳步上升。
刘俊臣特别提到,今后企业的恶意抢注商标、侵犯商标专用权、傍名牌搭便车等不诚信行为,都将被纳入信用监管。业内人士表示,如果企业出现上述不诚信行为,很可能会在诚信黑名单上留下记录,受到相应的惩罚。
刘俊臣透露,目前,国家工商总局正在加强商标信用监管,探索实行“互联网+监管”模式,比如将商标侵权假冒、违法商标代理行为等信息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立健全商标代理机构和从业人员信用档案。
公开信息显示,商标品牌是企业发展的战略性资源和核心要素,目前,中国已经成为商标注册大国,每年的注册总量十分可观。
在商标品牌愈发受到企业、市场重视的背后,也衍生出大量知名商标被恶意抢注的新现象,而这也成为了相关部门近两年的管理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