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东湖高新区2019年度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纸质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一、申报时间
按照湖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的工作安排,东湖高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站受理纸质材料时间节点为8月9日(2019年第一批)。
二、报送要求
第一批已在系统上提交,在系统里推荐后的企业在线打印纸质材料。
三、纸质申报材料报送
将纸质材料( 纸质申报材料必须通过省高企网打印带有水印的版本,书脊上注明受理号及企业名称)一份送至东湖开发区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局(光谷公共服务中心1号楼2楼D29号科创局窗口)。
申报企业报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材料,需一并提交报送人证明文件,否则不予受理,具体要求如下:
1.申报企业自行报送申报材料,需出具正式介绍信(附件1),并附报送人身份证复印件。
2.服务机构代理报送申报材料,需出具服务机构承诺函(附件2)、正式委托代理书(附件3),并附服务机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介绍信及报送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申报材料
企业需按照申报材料样式(省高企网下载)提供以下材料,并按顺序装订成册。申报材料的内容必须是可以公开的,不涉及国家安全等保密信息。
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2.注册登记证件(复印件)
3.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与科技人员名单
4.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
5.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
6.近三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7.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8.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9.科研项目证明材料
10.科技成果转化证明材料
11.高新技术产品(服务)证明材料
12.研究开发组织管理证明材料
五、联系方式
东湖高新科创局 67880523 67880305
附件:1、介绍信
2、服务机构承诺函
3、委托代理书
http://www.wehdz.gov.cn/doc/2019/08/06/33931.shtml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局
2019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