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度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
各园区办、有关单位:
根据《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快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政策(试行)》(武新管〔2014〕16号)文件及实施细则,现启动2014年度东湖高新区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条件
符合《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快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政策(试行)》(武新管〔2014〕16号)的有关规定。
1、在东湖高新区注册经营纳税的企业独立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单位。
2、重点支持基础软件、信息安全软件的研发及应用服务,以及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位置服务、互联网金融、电子商务、网络文化信息等为代表的新兴信息服务业态。
3、优先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试点)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瞪羚企业、领军企业申报。
4、本次申报针对2013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已发生且符合规定的相关项目。
二、 申报材料
1、 专项资金申请报告以及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合法性的书面承诺。
2、 企业发展基本情况表。主要包括企业概况、主营业务发展情况和下一步发展计划等。
3、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法人代表身份证明等材料复印件,认证证书、知识产权相关资质复印件。
4、 企业201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纳税证明(并附说明)等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和财务章)。
5、 申请各项类型项目所需的证明文件复印件以及说明(加盖公章)。
三、 其他要求
1、申报材料需按第二项的顺序胶装成册。(纸质版一式两份)
2、申报单位请于2014年7月8日(周二)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局,同时提交相关材料电子版(包括项目申请报告、企业发展基本情况表等)。
3、 相关材料原件备查。
四、联系人及方式
联系人: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局 秦海波
电 话:67880143 邮箱:5313699@qq.com
地 址:东湖高新区管委会大楼803室
2、《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快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政策(试 行)》(武新管〔2014〕16号)文件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014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