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科技厅关于开展湖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路线图计划第四批重点培育(后备)企业实地
各市(州)科技局,各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今年4月,省科技厅开展了科技型中小企业路线图计划第四批重点培育(后备)企业名单征集工作,目前已完成地市推荐、保荐机构初评,近期计划对通过初选的227家企业开展第四批重点培育(后备)企业实地考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地考评对象
1.经各市(州)科技局、各高新区管委会推荐纳入到“湖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数据库”,并通过各保荐机构初评的初创型、成长型和扩张型科技企业(附件1)。其中,各保荐机构、创投机构已投资入股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可直接保荐为“路线图计划”重点培育企业,不再进行实地考评。
2.对未入选湖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路线图计划重点培育企业初选名单的企业(含农产品加工领域企业),各市(州)科技局、高新区管委会认为其发展潜力大,希望纳入重点培育企业名单的,可与保荐机构协商,填写信息表后报省高新中心备案后纳入实地考评名单。
二、保荐评审方式
1.路线图计划重点培育企业保荐评审工作由保荐机构组织保荐人独立实施。
2.保荐评审工作分为初评和实地考评两阶段进行。实地考评是指各保荐机构对通过初评的后备企业进行实地考核,通过核验企业相关财务数据和资料、与企业主要负责人交流、现场考察企业经营管理等程序,最终确定重点培育企业名单。
3.保荐评审确定的重点培育企业将作为2015年度湖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的主要支持对象予以重点扶持。
三、实地考评要求
1.此次保荐评审是2015年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的基础性工作,请各市(州)科技局、各高新区管委会高度重视,并落实专人协助保荐机构工作,帮助规划路线及日程安排,组织备选企业在8月10日前准备相关资料,并动员企业高管及核心团队成员参与保荐评审工作。
2.请各备选企业积极配合此次保荐评审工作,提供全面准确的企业信息(企业需提交的资料清单见附件2,打印成册提交保荐机构);请各企业高管及核心团队成员届时参与实地评审,与保荐机构进行沟通交流;并尽量组织保荐机构现场考察。
3.请各保荐机构和保荐人严格遵守《湖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路线图保荐机构工作规范》相关规定,独立公正开展保荐评审工作,并接受评审企业的监督。
4.本次保荐评审工作由湖北省高新技术发展促进中心统一组织,各保荐机构独立实施。保荐评审工作和保荐人的相关经费由各保荐机构自行承担,各市(州)科技局、各高新区管委会和企业无须承担任何费用。
5.保荐评审时间:2014年8月上旬-9月上旬。各地实地考察评审具体时间由保荐机构与当地科技管理部门和企业联系商讨决定。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彭俊峰 电话:(027)87133931
赵 峰 电话:(027)87135657
传 真:(027)87135551
2014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