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科技创新基金、产学研基地及专利技术转化等计划项目的通知

2014-09-15 作者: 创优企 点击量: 1501

 各有关单位: 

        洪山区2014年科技创新基金、校企合作产学研基地及专利技术转化等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在启动,申报单位原则上不能重复申报计划项目,且拟申报项目未获得2014年洪山区科技研发经费的支持。申报单位可进入武汉市洪山区科技局网站(http://www.hskjj.cn)或区科技高新产业科 QQ 群(20516019、55072197)下载资料。

   

洪山区科学技术局

2014年9月12日

 

一、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

        洪山区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以下简称创新基金)是经区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用于支持洪山地区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和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政府专项基金。2014年度创新基金的支持方式为无偿资助,主要一是用于支持技术创新产品在研发或中试阶段、尚未形成有效销售的项目;二是用于支持产品具有一定创新性,需要中试或扩大规模形成批量生产的项目。本年度立项单项支持金额在10-30万元。

(一)申报企业应具备的条件

1、本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成立的独立法人企业。

2、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研制、开发、生产和服务。企业职工人数不超过300人,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30%,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3、企业有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合格的财务管理人员。领导团队有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和较高的经营管理水平,并有持续创新的意识。

4、企业上年度总资产和销售收入均不超过5000万元,用于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经费不低于销售收入的5%,资产负债率合理。

(二)申报项目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

2、项目必须在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内,且以生产、销售、技术服务和盈利为目的,产品有较大的市场容量和较强的市场竞争力,有较好的潜在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项目技术含量较高,创新性较强,知识产权清晰,且具备一定的成熟性。

4、项目实施周期二年。项目完成时应具备小批量、批量生产能力且项目产品已实现销售(新药创制类项目除外)

5、在项目计划新增投资中,企业必须有与申报金额等额以上的自有资金匹配,且资金来源确定,投资结构合理。

(三)优先支持的对象

1、2009年1月1日后成立的企业,尤其是大学生创业企业;

2、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高新技术产品备案企业;

3、近两年获得风险投资或2013年1月1日后获得银行贷款的企业;

4、参与“智慧城市”、“文化科技融合”建设的企业和示范项目;

5、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或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产品高附加值、产业关联度大的项目;

6、节能降耗、有利于环境保护、项目产品已实现出口或替代进口的项目。

(四)申报时间及下载地址

        本年度创新基金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10月10日。同一年度内,企业只能申报科技研发计划类别一个项目和一种支持方式。

        请符合条件的企业严格按以下程序申报:

1、资格认证:

        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必须在洪山区,且未获得2014年洪山区科技研发经费支持过的研发项目。资格认证由洪山区科技局产业发展科负责。

    2、下载地址:

        下载地址:申报资料包括《洪山区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申报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附件材料”,有关材料模板和目录请登录武汉市洪山区科技局网站或区科技高新产业科 QQ 群(20516019、55072197)共享下载。

3、报送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及电子版一并送传洪山区科技局产业发展科(书城路九重大厦1201室)。

   

    附件1:《2014年度洪山区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申报须知》

    附件2:《洪山区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申报书、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校企合作产学研基地项目

        校企合作产学研基地项目是用于支持校(院)企对接合作,推进高校院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后补贴项目,支持方式为无偿资助,具体内容如下:

    (一)申报牵头单位基本条件

1、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均在洪山区的高校、院所或科技企业、科技服务机构;

2、申报单位自2012年1月1日以来无不良记录。

(二)申报项目基本条件

1、申报项目共建双方(高校、院所或科技企业、科技服务机构)均必须在洪山区注册、登记。

2、共建双方开展科技项目合作须2年以上(含2年),并且所开展的科技项目合作顺利,已实现交易。

3、共建双方已签订产学研合作协议。

(三)申报资料

1、《洪山区产学研基地建设申报书》(见附件)

2、共建双方签订的产学研合作协议复印件;

3、共建双方近二年具体项目合作合同复印件、合同款项到款凭证、收款发票复印件;

4、共建双方工商、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四)其他事项

1、申报书可从区科技局网站或区科技高新产业科 QQ 群(20516019、55072197)共享下载。

2、项目申请资料请加盖公章,一式二份(附项目申报书的电子版),一并报送区科技局技术市场办。

3、受理截止日期:2014年10月10日

4、联系方式:

      联系人:洪山区科技局技术市场办 王晓霞

      联系电话:87374390

      单位地址:洪山区书城路48号九重大厦1212室


      附件:《洪山区产学研基地建设申报书》 
 

三、专利转化项目

1、申报对象及条件:申报2014年度洪山区专利技术转化项目的主体为在洪山区行政区域内办理了工商注册、税务登记,且其主要办公地点、研发中心在洪山辖区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小企业;申报企业已获得所申报项目的专利权;申报项目在本区已进入或初步进入产业化阶段,并已产生经济效益或预期产生巨大经济效益;申报企业有较好的知识产权工作基础和条件;所申报项目原则上当年度未享受过区财政资金支持;申报企业近二年内未获得过洪山区科技局项目支持。

2、项目支持重点:2014年度洪山区专利技术转化项目主要支持技术含量高、市场和产业化前景好、符合“两型社会”建设发展要求的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拥有发明专利或外国发明专利的申报项目,以及知识产权基础工作较好、具有继续申请专利潜力的企业所申报的项目。

3、对项目的支持措施:对于确定的2014年区专利技术转化项目,每个项目予以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专项资金支持。

4、需提交的申报材料:

项目申报书:2014年度洪山区专利技术转化项目申报采用电子数据和书面材料并行的申报方法。项目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2014年度洪山区专利技术转化项目申报书》及相关附件材料,采用A4纸装订,全套材料一式五份报送洪山区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科,同时报送电子版。

必备附加材料(原件备查可提交复印件):特殊行业许可证。对医药、医疗器械、农药、计量器具、压力容器、邮电通信等有特殊行业管理要求的新产品,申报时必须提交相关主管机构出具的批准证明;可说明知识产权归属变更及企业名称变更的证明文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

5、其他事项

相关申报书和表格可从洪山区科技局网站或高新产业科 QQ 群(20516019、55072197)共享下载。受理截止日期:2014年10月10日。

    联系人:洪山区科技局知识产权科 喻春蕾

    联系电话:87374371

    单位地址:洪山区书城路48号九重大厦1203室

    附件1:《洪山区专利技术转化项目申报书》

    附件2:《洪山区专利技术转化项目需提交的材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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