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市科技局(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2015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2015-03-25 作者: 创优企 点击量: 771
各有关单位:
根据湖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委员会统一部署和要求,现就我市2015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2015年新认定企业,2009年重新认定企业,2012年复审企业。
二、申报条件:
申请认定企业必须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第三章第十条要求。
三、申报程序:
(一)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网址:www.innocom.gov.cn),未注册的首先进行注册登记,登陆成功后,按要求在网上填报相关资料并在线打印,同时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至我局高企认定工作邮箱(gyb1406@163.com
(二)请申报企业加入2015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复审)QQ群:171759500。
(三)将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复审)备案表》附件1(电子版)、《湖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复审)申请信息表》附件2(电子版)、《湖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需求信息表》附件4(电子版)报送武汉科技大厦1406室(汉口发展大道164号)。
四、报送要求
(一)申请认定的企业必须进行网上申报,同时提供纸质材料。
(二)网上申报材料的附件必须上传知识产权证明材料,同时利用5M的附件上传资源,上传财务报表、专项审计报告等其他重要证明材料。
(三)申请认定,需提供以下材料,并按顺序装订成册。主要内容包括:
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
3、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报告,同时附送符合资质条件中介机构的证明或说明;
4、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同时附送符合资质条件中介机构的证明或说明;
5、技术创新活动证明材料,包括知识产权证书、独占许可协议、生产批文,新产品或新技术证明(查新)材料、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省级(含计划单列市)以上科技计划立项证明,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6、企业职工人数、学历结构以及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的比例说明;
(四)各单位申报的材料内容要求必须是可以公开的,不涉及国家安全等保密信息。涉密企业在申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涉密信息严禁上网,正式申报前请咨询省国防科工办(联系人:徐小平,电话:027- 59811840)。
五、申报时间:
按照湖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的工作安排,2015年认定申报安排3批,申报截止时间分别为:4月中旬、5月上旬、7月中旬。
此次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受理第一批申报材料时间节点为2015年4月17日。请申请参加此次评审的企业在此之前将材料报送到武汉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武汉科技大厦1406)。
受理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六、其他事项:
请各区科技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局,认真组织并辅导本辖区企业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认定申报工作。
技术咨询:
科技部火炬中心:010-88656100
政策咨询:
市科技局高新处: 舒志勇     65692189
                            陈   洁     65692180
                            胡        65692148
     QQ咨询:
    2015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复审)QQ群:171759500
 
            2、湖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复审)申请信息表          
            3、湖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汇总表          
            4、需求信息表              
                                5、《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 
 
 
 
武汉市科学技术局(武汉市知识产权局)
2015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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