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科技体制改革方案 》印发实施 明确10项重点任务
6月16日,记者从湖北省科技厅获悉,经省科技体制改革专项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湖北省科技体制改革方案》日前正式印发实施。
《方案》围绕政策体系、工作机制、成果转化、财政科技投入方式等方面,确定了近几年全省科技体制改革的10项重点任务和工作措施。
一是构建完善服务创新的科技法规政策体系。完善鼓励、支持科技创新的法律法规,新出台并修订一批地方性科技法规。完善促进科技创新的政策体系,重点推进《省政府促进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暂行办法》、《加强专利创造运用保护暂行办法》以及相关实施细则的落实。
二是健全科技创新工作的统筹协调机制。建立健全科技宏观统筹协调机制,完善省直部门间的统筹决策机制,建立科技工作重大问题会商决策机制。完善省市县三级科技工作协同机制,发挥市县在科技项目管理中的主动性。
三是健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的体制机制。改革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改革科技成果类无形资产处置方式,健全科技人员转化科技成果的保障机制。建设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支持中介服务机构(个人)的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活动,加强国家中部技术转移中心建设,加快技术经纪人队伍建设。
四是建立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用紧密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加强企业技术创新平台和创新能力建设,引导企业加大创新投入,建立企业主导产业技术研发创新的体制机制。完善高校创新平台和创新服务机制建设,完善高校面向需求的服务机制。完善科研院所及民办科研机构的技术创新服务机制,加快科研院所的科研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
五是完善财政科技投入方式。完善面向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的科技计划项目组织机制。落实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出台《湖北省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加强科研项目分类管理,健全科技项目决策、执行、评价相互分离、互相监督的管理机制,建设省科技计划全程信息管理系统,建立省科技信用管理体系。健全财政科技资金持续稳定投入机制。统筹运用事前投入、目标奖励、事后补助、财政资金有偿使用、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充分发挥政府引导资金的放大效应和示范作用以及市场竞争分配财政科技资金的作用。利用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设立成果转化基金,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支持企业的重大产品创新及产业化。持续稳定加大中小企业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和自然科学基金投入力度。
六是建立完善科技资源共建共享机制。建设完善科技资源共享平台体系。全面建立省科技报告制度,推动财政资金资助的科技项目和科研基础设施的开放共享。健全科技资源共建共享方式。完善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和科研设施开放共享服务后补助机制。
七是完善创新创业人才发展机制。建立持续稳定的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建立湖北优势学科与主导产业结合的人才培养机制,改革人才团队支持方式,强化科技创新“人才导向”功能。建立科技人才创业扶持工作机制。改革科技人才评价机制。
八是建立完善科技与金融结合的支持体系。促进科技金融结合,探索科技贷款担保、科技保险、产权交易、股权交易、风险投资等科技金融结合模式。建立完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
九是完善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建立完善创业孵化体系,改革科技企业孵化器补贴方式,完善其运行服务机制,强化创业辅导功能。建设完善科技公共服务体系,培育、支持和引导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向服务专业化、功能社会化、组织网络化、运行规范化方向发展。
十是完善区域创新发展机制。加快推进各级创新载体创新发展,分类指导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及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创新型产业集群、农业科技园区、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等创新载体发展。协同推进区域创新发展,按照地方主导、协同推进的原则,加快区域创新体系建设,深入推进创新型省市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