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科技局关于开展“青桐计划”第三届大学生创业先锋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青桐”计划鼓励大学生到科技企业孵化器创业的意见》(武政规〔2013〕14号),为鼓励和支持大学生到科技企业孵化器创业,宣传和表彰大学生创业典型,努力营造大学生创业良好氛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已开始创业的在校大学生或毕业五年内的大学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0年1月1日后出生),且为创业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管理者、主要技术骨干(已被评为“大学生创业先锋”的创业大学生无需申报);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实守信,无明显劣迹;
(三)有较好的创业能力,注重创业团队建设;不惧困难,勇于创新创业,创业精神可嘉,在影响、激励和带动周围大学生了解创业、转变观念、选择创业方面起到较好的示范带头作用;
(四)创办企业在武汉地区注册、实际运营时间在6个月以上(含6个月),且在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加速器、科技园区内注册或办公;
(五)创办企业已吸纳就业人员3人以上(含3人),或已获得创业风险投资资金支持,或技术或商业模式有创新,或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科技成果,或已有营业收入。
二、申报程序
(一)申报者填写《“青桐计划”武汉市大学生创业先锋申报表》,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二)所在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加速器和科技园区管理机构审查并推荐;
(三)申报者直接或由推荐单位汇总后集中报市科技局青桐办。
三、申报材料
(一)《“青桐计划”武汉市大学生创业先锋申报表》。
(二)附件材料:
1、申报者的居民身份证、学历或在校证明复印件;
2、创办企业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如已获得创业风险投资资金支持,自主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营业收入等证明材料,请一并提供;
4、《“青桐计划”武汉市大学生创业先锋申报表》中涉及到的有关证明材料。
请将《“青桐计划”武汉市大学生创业先锋申报表》连同附件材料装订成册,一式5份。
四、有关事宜
(一)申报时间:
2015年6月16日—2015年7月15日(星期三)下午5时止。请在截止时间前将申报材料(一式5份)报送至市科技局青桐办(汉口发展大道164号武汉科技大厦1612室)。
(二)申报咨询:
联 系 人: 蒋永 张舟
联系电话:027-65692144 027-65692204
武汉市科学技术局
2015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