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经信委关于做好2016年度省级工业设计中心 申报和2014年度省级工业设计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经信委:
为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湖北行动纲要》,推进我省设计产业加快发展,引领产业转型升级,推动湖北制造向湖北创造转变,根据《湖北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试行)》(鄂经信规〔2013〕293号,以下简称《办法》)要求,决定开展2016年度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工作,同时对2014年度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进行复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2016年度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认定工作
(一)申报范围。装备制造、汽车、消费品、电子软件信息等行业。上述行业领域内设有工业设计中心的企业,以及以这些行业领域为主要设计业务的工业设计企业,如符合《办法》规定条件,均可申报。原则上,各市(州)申报的数量不超过3家。
(二)申报条件及材料。申报企业应符合《办法》第六、七条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并按照《办法》第八条的规定,提交《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专项审计报告等申报材料(详见附件)。
二、关于2014年度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复核工作
依据《办法》规定,对2014年认定的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进行复核。请有关省级工业设计中心按有关要求填报《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复核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三、申报时间及方式
2016年度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和2014年度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复核材料集中一次报送,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31日。按照《办法》规定的工作程序,各市(州)经信委负责本地企业申报和复核材料受理、审查和推荐。请在规定时间,将上报文件和申报材料一式两份集中报送省经信委产业政策处。
联系人:徐朝晖 张爱平
联系电话:027-87236873
电子邮箱:hbjxwcyc@126.com
地 址:武昌水果湖东一路七号省经信委东一路办公区
邮 编:430071
附件:1.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
2.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复核表
3.申报材料清单
4.省级工业设计中心(企业)自评表
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6年5月31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