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东湖开发区2017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有关规定,以及《关于开展2017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湖北省科技厅协调办2017年4月25日),现就我区2017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2017年新认定企业;
2、2011年认定,2014年通过复审,2017年需重新认定企业;
3、2014年认定,2017年需重新认定企业(按照《工作指引》要求,今后高企认定不再设复审环节)。
注:注册纳税地在东湖开发区的企业。
二、申报条件:申请认定企业必须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相关要求。
三、申报程序:
(一)企业注册登记。
企业登录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简称“国家高企网”,网址:www.innocom.gov.cn),设定用户名和密码,按要求填写企业注册信息,获取系统注册号,并提交注册信息至湖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认定办”)。省认定办将及时核对企业注册信息,在网络系统上确认激活。注册用户名、密码和系统注册号请企业妥善保管。
已注册并通过省认定办确认激活的企业不需要再次注册。
(二)网上申报材料提交
企业访问“湖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服务网”(简称“省高企网”,网址:http://221.232.252.51:8088/),凭国家高企网上获得的系统注册号进行注册,使用企业的机构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与注册时设置的密码进行登录,完善单位信息,并按要求完成网上材料的填写和提交,同时将附件1、2、3电子版发至我区高企认定工作邮箱dhgqrd@126.com
(三)纸质申报材料报送
将纸质材料(纸质申报材料必须通过省高企网打印)一式两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和《湖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汇总表》附件1(电子版)、《湖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信息表》附件2(电子版)、《东湖高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信息表》附件3(电子版)送至东湖开发区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局(东湖开发区管委会八楼803室罗勇,光谷公共服务中心二楼D26号科创局窗口曾梅)
四、申报材料
企业需提供以下材料,并按顺序装订成册。包括:
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2、注册登记证件(复印件)
3、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与科技人员名单
4、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
5、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
6、近三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7、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8、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9、科研项目证明材料
10、科技成果转化证明材料
11、高新技术产品(服务)证明材料
12、研究开发组织管理证明材料
各单位申报的材料内容要求必须是可以公开的,不涉及国家安全等保密信息。涉密企业在申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涉密信息严禁上网,正式申报前请咨询省国防科工办(联系人:徐小平,电话:027- 87279762)。
五、申报时间
按照湖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的工作安排,东湖高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站受理申报材料时间节点为6月30日(2017年第一批)。
六、注意事项
本年度认定申报工作,企业必须先在国家高企网上完成注册并确认激活后,才能凭系统注册号在省高企网申报。企业在国家高企网上只注册不申报,申报工作在省高企网上完成。
七、咨询和联系方式
网络咨询:
科技部火炬中心信息处:010-63923592, 63923596
政策咨询:
省科技厅:刘春生、李果 027-87135797
省财政厅:王行知 027-67818860
省国税局:李忠明 027-87322279
省地税局:张 迪 027-87328712
东湖高新区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局:罗勇 027-67880523
曾梅 027-67880305
系统技术咨询:
国家高企网 郭凯娜027-87272996
省高企网 027-87265789
微信平台:创新光谷(chuangxinguanggu)
附件:1、湖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汇总表http://img.wehdz.gov.cn/HIWCMwehdz/201704/201704270218006.docx
2、湖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信息表http://img.wehdz.gov.cn/HIWCMwehdz/201704/201704270218023.docx
3、东湖高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信息表http://img.wehdz.gov.cn/HIWCMwehdz/201704/201704270218039.xls
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局
2017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