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湖北省2018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更名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执行委员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有关规定,现就我省2017年高新技术企业更名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认定办”)受理各市(州)科技局、东湖高新区管委会、襄阳高新区管委会报送的企业更名申报材料,第一批受理截至时间为3月31日。企业向所在地科技局、高新区管委会提交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以当地科技部门通知为准。
二、报送要求
企业须进行网上申报,同时提交纸质材料(一式两份)。
网上材料报送: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网址:www.innocom.gov.cn),按要求进行网上填报。
纸质材料报送:企业向本地市(州)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执行机构办公室(设在科技局)提交。东湖高新区内企业报东湖高新区科创局、襄阳高新区内企业报襄阳高新区科技局。
三、申报材料
企业需提供以下材料,并按顺序装订成册。申报材料的内容必须是可以公开的,不涉及国家安全、企业经营等保密信息。
(一)简单更名。
简单更名是指企业仅发生名称变更,其经营业务、生产技术活动未发生重大变化。
简单更名需提交以下资料:
1.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申请书;
2.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核准变更通知书及其他名称变更证明文件;
3.企业更名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
(二)复杂更名。
复杂更名是指企业因发生与高企认定条件有关的重大变化(如分立、合并、重组以及经营业务发生变化等)引起的名称变更。
复杂更名需提交以下资料:
1.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申请书;
2.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核准变更通知书及其他名称变更证明文件;
3.企业更名前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
5.企业名称变更当年的人员情况说明(包括名称变更前后企业职工总数、科技人员数);
6.企业拥有的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包括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时所列知识产权及其他知识产权)现状的证明材料;
7.企业名称变更当年的年度研发项目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相关证明材料;
8.经审计的企业名称变更当年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9.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审计的企业名称变更当年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报告。
四、联系方式
省科技厅协调办:刘春生、李果027-87135797。
2018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