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8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执行委员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有关规定,现就我省2018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18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共安排两个批次,其截止时间分别为:第一批6月15日、第二批7月20日。
二、申报要求
(一)企业注册登记
企业登录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简称“国家高企网”,网址:www.innocom.gov.cn),设定用户名和密码,按要求填写企业注册信息,获取系统注册号,并提交注册信息至湖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认定办”)。省认定办将及时核对企业注册信息,在网络系统上确认激活。注册用户名、密码和系统注册号请企业妥善保管。
已注册并通过省认定办确认激活的企业不需要再次注册。
(二)网上申报材料提交
企业访问“湖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服务网”(简称“省高企网”,网址:http://220.249.102.10:8088),凭国家高企网上获取的系统注册号,按提示完成省高企网注册,完善单位信息,并按要求完成网上材料的填写和提交。
企业在省高企网的用户名即是国家高企网获取的系统注册号。
(三)纸质申报材料报送
企业经所在地科技主管部门向本地市(州)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执行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执委会”)报送纸质申报材料。东湖高新区内企业报东湖高新区科创局,襄阳高新区内企业报襄阳高新区科技局。
纸质申报材料必须通过省高企网打印带有水印的版本,报送时间以本地区通知为准。
三、申报材料
企业需按照申报材料样式(省高企网下载)提供以下材料,并按顺序装订成册。申报材料的内容必须是可以公开的,不涉及国家安全等保密信息。
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2.注册登记证件(复印件)
3.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与科技人员名单
4.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
5.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
6.近三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7.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8.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9.科研项目证明材料
10.科技成果转化证明材料
11.高新技术产品(服务)证明材料
12.研究开发组织管理证明材料
四、注意事项
(一)2018年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会确定今年是高企认定质量年,严格认定管理、提升高企质量已成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省认定办将严格按照认定条件,注重监管、严格评审、加强核实。申报企业要高度重视高企申报工作,严格对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在提升技术创新能力的基础上按要求组织好申报材料;中介机构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规范,据实出具相关数据和材料;各地执委会要加强辅导培育,强化监督管理,提升服务水平,帮助企业提升申报质量。
(二)本年度认定申报工作,企业必须先在国家高企网上完成注册并确认激活后,才能凭系统注册号(国家高企网的系统注册号即是省高企网的用户名)在省高企网申报。企业在国家高企网上只注册不申报,申报工作在省高企网上完成。
(三)请各市(州)执委会、东湖高新区管委会、襄阳高新区管委会组织并指导好本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工作,组织召开推荐申报工作会议,形成会议纪要,连同《湖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汇总表》(由省高企网下载打印),及企业申报材料(一份),在上述规定时间内一并上报省认定办。
(四)本年度所有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单位务必在省高企系统内填报省统计局的“2017年度企业研发统计报表”,即《企业研发项目情况》(107-1表)和《企业研发活动及相关情况》(107-2表),具体填表要求详见表内填写说明。该报表填写完毕后由系统单独打印、装订、盖章(一式两份),由地市(州)执委会、东湖高新区管委会、襄阳高新区管委会统一收齐后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同高企申报截止时间)一并上报省认定办。
地市(州)执委会、东湖高新区管委会、襄阳高新区管委会上报的所有纸质材料统一报送至:湖北省武昌洪山路2号湖北科教大厦D座15楼。
联系方式:
省科技厅 刘春生,李果027-87135797
省财政厅 王行知027-67818860
省国税局 李忠明027-87322279
省地税局 张迪027-87328712
业务咨询和技术服务 肖婷027-87272996
省统计局 徐晓颖027-87897620
2018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