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开发区、汉南区工业技术改造项目
申报条件:
1. 项目符合本区产业政策和《武汉市工业转型升级项目清单》(2019年版),申报项目立项、供地和建设程序合法依规,建设地点在本区范围内,且申报项目主体完工。
2. 未获得同类区级政策支持(资金配套相关政策)。
3. 三年内未获得该项政策支持。
4. 截至申报当年未签订或享受“一事一议”类协议或已享受“一事一议”类协议但关于区级资金支持条款不再执行;且已签订“一事一议”协议的企业,将从支持资金中减去因建设期内(按不超过3年计算)事项获得的“一事一议”类资金,并承诺不再享受申报当年之前已签订的协议。
5. 申报项目已通过统计数据平台入库。
6. 申报项目具有备案(核准)、安评、环评、规划许可、建设许可等必备的审批资料
7. 对符合本区产业发展规划的工业投资项目,建设有效期内(最长不超过三年,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投资达到1000万元、3000万元以上的(投资金额的确认应以建设有效期内的发票等相关凭证为依据),分别按照投资额的2%、6%进行奖励,最高不超过1200万元。
8. 对投产两年以上的企业,在不新增用地的情况下投资额达到800万元以上的技改项目(生产线改造、工艺改造等),涉及设备、器具等固定资产投资的,按照投资额的8%给予奖励,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200万元(不与第一条同时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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