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申报第四批湖北省知识产权示范建设企业的通知

2016-10-27 作者: 创优企 点击量: 785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贯彻落实《湖北省知识产权“十三五”发展规划》,强化企业在知识产权创造中的主体地位,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市场竞争力较强的示范建设企业,推动我省传统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发展,根据《湖北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建设工程管理办法》(鄂知办[2016]46号)的要求,我局将继续开展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建设工程工作,现将第四批示范建设企业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符合我省产业发展方向,对产业发展具有一定影响力的省内企业;

(二)企业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工作,具有较强的知识产权意识和较好的知识产权工作基础,已建立企业知识产权“五个一”工作,一个专门机构、一个专职的人员、一面专利墙、一笔专门的经费、一套专有的制度;

(三)企业专利申请的数量和质量逐年提高,近两年专利申请量在本地区或省内同行业中领先;

(四)主导产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备较强的研发能力和较好的经济效益,在全省同行业中具有明显的竞争优势或成长性;

(五)企业专利保护意识较强,近三年内无行政和司法程序认定的侵犯知识产权行为。

(六)对已开展专利权质押融资、专利保险、实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评议布局、知识产权远程教育、专利数据库建设等工作的企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二、申报材料

1、《湖北省知识产权示范建设企业申报表》;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申报表中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申报流程

有意申报的企业须在规定期限内向所在市州知识产权局提交申报材料。各市州知识产权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把关,择优推荐上报省知识产权局。省知识产权局将组织人员对申报企业进行评审并确定建设企业名单。

请各市州知识产权局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加大宣传,认真组织、择优推荐本辖区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申报,并指导申报企业规范填写《湖北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建设工程申报表》,纸件一式一份,同时报送电子件,于1121日前统一报送至省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处。

特此通知。

 

附件:湖北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建设工程(示范建设企业)申报表

 

 

联 系 人:张晶   张鲁   余嵩 

     话:(02787640522  87641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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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址:武汉市洪山区广八路8号(430072

 

 

 

 湖北省知识产权局

 2016年10月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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