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东湖高新区2024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4-03-22 作者: 创优企 点击量: 686

各有关企业:

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和湖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就做好东湖高新区2024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组织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东湖高新区2024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对象为符合《认定办法》第十一条有关规定的,在东湖高新区依法纳税、注册成立1年以上的居民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在申报范围内。2021年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如需要继续保持资格,应按本通知重新申请认定。

二、申报时间

湖北省2024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采取常年申报、及时审核方式进行。

即日起,可在系统注册。请各企业结合实际情况,在完成汇算清缴后,尽早注册,尽早提交申报材料,申报截止日期为10月10日。区科创局将于10月14日前完成全部推荐。申报步骤如下:

(一)网上注册

1.政务服务平台注册

申报企业登录政务服务平台(https://fuwu.most.gov.cn)进行法人账号注册登记,注册完成后须进行实名认证。完成认证后进入火炬中心“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系统”完善注册时间、所属区域等信息。

2.“湖北政务服务网”注册

企业访问“湖北政务服务网”(http://zwfw.hubei.gov.cn),完成湖北政务服务网“法人用户”注册,注册成功后登录账号。

(二)网上申报

企业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检索“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事项,点击“在线办理—我已阅读并承诺”后按要求在线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并上传相关附件材料,填写完成后在线提交。对涉密企业,须将申请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的申报材料做脱密处理,确保涉密信息安全。

    请注意,税务征管关系在东湖高新区的企业,填报企业基本信息时,“所在地区”选择东湖新技术开发区。

    请确保“湖北政务服务网”(http://zwfw.hubei.gov.cn)高企认定申报系统企业名称等基本信息与“政务服务平台”(https://fuwu.most.gov.cn)高企认定系统企业名称等基本信息一致。

(三)审核推荐

东湖高新区结合《工作指引》要求,做好本区域申报企业的日常监督、申报材料形式审查等工作,并配合省认定办做好认定管理工作。

(四)材料报送

2024年企业申报工作,全程线上受理。通过国家认定办备案的企业,进入“湖北政务服务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系统,打印带有水印版本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签字盖章后提交完整纸质版申报材料一份,报送至区科创局,提交时间以后期通知为准。

各企业应认真核对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本的一致性,妥善保管,保存期5年。

三、申报材料内容

企业申报材料需按样式(详见附件)提供以下材料:

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2.注册登记证件(复印件);

3.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与科技人员名单;

4.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

5.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

6.近三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7.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8.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9.科研项目证明材料;

10.科技成果转化证明材料;

11.高新技术产品(服务)证明材料;

12.研究开发组织管理证明材料。

特别注意,申报企业所提供的财务报表不应含下属法人企业的合并报表,其他资料也不含下属法人企业的相关材料。企业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申报材料相关数据应符合逻辑关系。

四、有关要求

(一)申报企业是高新技术企业申请认定中的诚实守信第一责任人,要严格对照认定条件,组织申报材料,并自行对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负责。申报企业要进行诚实守信承诺,对上传了合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封皮的企业,即视为对提交的材料做出了诚实守信承诺声明。对于发现存在诚实守信承诺环节缺失的企业,将撤回对相关企业的认定报备申请。对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发现并查实,按照《认定办法》的相关规定取消其资格并列入不良信用记录;涉及骗取税收优惠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处理。企业名称发生变化的,须先完成高企名称变更,再提出认定申请。

(二)按照国家认定办有关要求,申报企业需在系统如实填写出具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或税务师事务所相关信息。对委托代理机构编写申报材料的企业,应如实填报材料编写单位相关信息。

(三)中介机构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规范,若存在弄虚作假等违反工作纪律行为,将按照《工作指引》要求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三年内不得参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相关工作,并列入不良信用记录。

(四)东湖高新区科技部门从未授权、委托或认定任何单位、社会组织或中介机构作为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代理代办机构。各申报企业应提高警惕,不要轻信任何单位或个人给出的各种承诺,避免合法权益受损。

五、联系方式

省高企申报咨询 87272996

湖北省政务服务网注册登录咨询 12345 

省科技厅  87135815

省财政厅  67818528

省税务局  87322257

东湖高新区科创局 027-67880523 65563216

微信平台:创新光谷(chuangxinguanggu)

东湖高新区2024年高企申报QQ群:481658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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