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湖北省科技厅关于开展 2016 年现代服务业高技术服务领域高端人才选拔工作的

2016-05-30 作者: 创优企 点击量: 709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按照《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2016年现代服务业领军人才选拔培养工作的通知》(鄂发改服务〔2016〕248号)要求,省科技厅负责组织选拔高技术服务领域高端人才,总计8名,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领域

  申报高技术服务业领域高端人才的个人须从事以下技术领域的工作:

  1、生产性服务业:地球空间信息与应用服务、工程设计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数字内容服务。

  2、科技服务业:研究开发服务、技术转移服务、创业孵化服务、知识产权服务、科技咨询服务、科技金融服务。

  二、申报条件
      1、热爱国家,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模范履行岗位职责,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和湖北省跨越式发展努力工作。

  2、一线在岗,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46周岁(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可适度放宽。

  3、在高技术服务业领域作出了重要贡献,有相当专业知识、技能和经验,不受所有制身份限制,得到业界认可的优秀企业家或经营管理者。

  4、一般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从事本行业经营管理工作5年以上,具有培养前途。

  5、申请人从事领域为生产性服务业的,所在单位须为高新技术企业。

  三、选拔程序

  1、自愿报名。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湖北省现代服务业领军人才申报表》。  

  2、单位审核。申报人所在单位对本人填报材料进行审查,对业绩的真实性进行认真审核。

  3、受理报名。省科技厅高新处负责高技术服务业领域的报名受理。

  4、部门评审。省科技厅组织相关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研究确定高技术服务业领域领军人才推荐名单并报省现代服务业领导小组办公室。

  5、领导小组审定。省发改委(省现代服务业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推荐名单后,组织行业主管部门评审后报省人才办确定公示名单。

  6、媒体公示。公示名单确定后,在湖北日报、湖北省发展改革委、湖北省科学技术厅网等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三天。对公示期间反映问题经查实属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其入选资格。

  四、报送材料

  1、湖北省现代服务业领军人才推荐(自荐)工作报告。报告要表述清楚候选人的基本信息、政治表现、工作业绩等方面情况。

  2、提交《湖北省现代服务业领军人才申报表》和《湖北省现代服务业领军人才申报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申报人所在单位需在《湖北省现代服务业领军人才申报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3、业绩证明材料。包括(1)自然情况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等);(2)审计或财务部门出具的经济效益财务证明;(3)其他佐证材料,如获奖情况、承担社会职务情况等。业绩证明材料除经济效益财务证明需原件外,均报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所有材料装订成一册,一式三份。装订顺序为申报表、推荐(自荐)报告、自然情况证明材料、经济效益财务证明等。其中,申报表、推荐(自荐)报告另报电子版。所有相关材料,所在单位留存一份,报科技厅两份。受理截止日期为2016年6月20日。

  联 系 人:省科技厅高新处  刘嘉楠

  联系电话:027-87135813   15623009225
      电子邮箱:
1359080303@qq.com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南苑村52号湖北省科技厅403室

  附件:1.湖北省现代服务业领军人才申报表

        2.湖北省现代服务业领军人才申报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

                                                                                      湖北省科技厅

                                                                                     2016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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