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行惠企政策“免申即享”改革的通知

2021-06-12 作者: 创优企 点击量: 1935

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市直相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共鄂州市委 鄂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州发〔2021〕5号)精神,推进惠企政策“免申即享”改革措施落实落地,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责任分工

  市发改委(市优化办)负责统筹推进“免申即享”(即让符合条件的企业免于申报、直接享受优惠政策)工作,协调部门之间责任分工,联合相关部门督促落实“免申即享”惠企政策;全面收集和动态调整“免申即享”清单,报市政府同意后公布实施;将“免申即享”清单向市“企事通”平台、市中小企业服务平台推送,并在市政府门户网发布。

  市财政局负责惠企政策专项资金保障,联合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兑现“免申即享”中的财政资金。

  市行政审批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负责“企事通”平台建设,增强平台服务企业的能力。同时做好“企事通”与市中小企业服务平台、市政府门户网等平台功能和数据的对接,打通平台之间数据“壁垒”。

  市经信局负责完善市中小企业服务平台功能,积极主动上传和及时更新“免申即享”惠企政策信息。

  市融媒体中心和各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分别负责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和部门网站及时公开“免申即享”等惠企政策。

  市直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免申即享”惠企政策落实的具体办理工作。涉及由财政资金兑付的,要会同财政部门及时将惠企资金直接转到企业银行帐户;涉及减税、降费等不需要或不直接由财政资金兑付的,按政策规定执行;须报经市政府批准的,要积极组织申报,抓紧落实到位,同时向“企事通”、市中小企业服务平台和市政府门户网站推送惠企政策信息,并抄送市优化办。

  二、加强协同配合

  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同配合,推动数据互通、信息共享和协同兑付。要加大宣传力度,及时向相关企业精准解读惠企政策;要切实履行职责,确定惠企政策责任机构、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要实行限时服务,公开“免申即享”兑现承诺,公布联系电话,及时让企业享受优惠政策;要发挥惠企政策的引导作用,对暂时不符合享受条件的企业进行指导,激发企业创新发展活力;要建立督办考评和企业投诉办理机制,督促惠企政策应享尽享,不遗漏一个企业、不遗漏一个政策;要建立绩效考核机制、评估机制和监管机制,提升惠企政策效用,防止企业挪用、滥用政策资金。

  三、精简审批流程

  由市级财政资金或非财政资金兑现的惠企政策,一律实行“免申即享”;由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兑现的惠企政策,除明确要求由企业申报的外,一律由市主管部门申报并通知相关企业;各区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负责梳理和公布本区域兑现的惠企政策“免申即享”清单,并抓好落实。

  四、强化督办落实

  市发改委(市优化办)和市督考办要加强分工协作,认真做好惠企政策落实过程中的跟踪督办工作,督促相关部门把惠企政策宣传到位、精准推送到位、兑现落实到位。要把“免申即享”工作推进情况列为优化营商环境年度考核内容,同时对工作落实不到位并造成不良影响的,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进行追责问责。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市优化办反馈。

  附件:鄂州市惠企政策“免申即享”清单(第一批)

 

  鄂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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