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参加第二十三届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的通知

2021-09-08 作者: 创优企 点击量: 1374

各有关单位:

第二十三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以下简称“高交会”)将于2021年11月17日-21日在深圳会展中心举行。本届高交会以“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为主题,围绕“十三五”规划成果、“十四五”规划布局和重点发展领域,通过实体展会为主、线上展会为辅的会展模式,积极组织卓有成效的展览展示、会议论坛及交流活动,进一步打造专业化、国际化、便利化、高水平的科技成果交流交易平台。根据省政府批示精神,由我厅会同有关部门组团参加本届高交会。为保证参展参会工作取得实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展会时间

2021年11月17日—21日

二、展会地点

湖北展区设在深圳会展中心9号馆

三、展会主题

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

四、项目遴选范围

遴选一批高精尖的科技创新技术和产品参展,聚焦智能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新能源、新材料等产业。

五、展览费用

省科技厅承担湖北展区总体设计、展位费、展位搭建、展板制作等费用。展品运输费用分别由省科技厅、武汉市科技局给予补贴。

展会期间各单位食宿、差旅费自理,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高新区或企业举办的推介活动费用自理。

六、工作要求

1.请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科技局,各高新区管委会充分重视高交会参展参会工作,积极利用高交会平台推动辖区内高新技术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参展并开展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

2.为提升湖北团现场展示和互动效果,在推荐的各项目中将优先筛选突出实物模型或产品、场景应用、互动演示等展示形式的项目参展,以增强展示效果。

七、报名事项

1.请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科技局根据项目遴选范围做好项目推荐工作,并请有意向参展的单位于9月23日前将参展项目申请表(附件1)报送至省对外科技交流中心。

2.请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科技局将拟参展参会人员名单汇总表(附件2)和参会人员2寸白底免冠JPG格式的电子登记照于10月14日前发送至省对外科技交流中心,以便办理相关证件。

3.请有意向参加高交会相关论坛、专业技术会议、配对洽谈等特色活动的企业和机构,以及有需要协助安排住宿的参展参会人员,请于10月14日前联系省对外科技交流中心,以便中心提供协调服务。

八、联系方式

湖北省科技厅对外合作处

联系人:梅莉

电话:027-87135187

湖北省对外科技交流中心

联系人:周婷

电话:027-87310265,13618644050

邮箱:ttzhou789@126.com


                                                                 湖北省科技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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